【印地安納瓊斯】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 288 條 (依職權調查) 法院不能依當事人聲明之證據而得心證,為發現真實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調查證據。 依前項規定為調查時,應令當事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snoopy75smb】評論
(A)法院於調查證據前,應向當事人曉諭爭點(O)(B)於買賣契約成立之事實有爭執時,法院為發現真實,應依職權調查證據(X;得依)(C)當事人為證據聲明時,應表明應證事實(O)(D)法院應於調查證據前,向當事人曉諭舉證責任之分配(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