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ia Ying Ch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中部辦公室改為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但核發教師證的單位移由102年1月1日成立的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辦理。http://www.edu.tw/pages/detail.aspx?Node=1394&Page=17711&WID=1112353c-88d0-4bdb-914a-77a4952aa893
【用戶】今年必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8 條本考試各類科各應試科目以一百分為滿分,其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為及格:一、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六十分。二、應試科目不得有二科成績均未滿五十分。三、應試科目不得有一科成績為零分。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考試結果經中央主管機關所設教師資格檢定委員會審查及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