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thy】評論
溝通功能:約束、激勵、情感表達、提........
【三好 なつき】評論
魯賓斯(Stephen P. Robbins)認為溝通在團體或組織中,具有四項主要功能。其一,組織藉著權威命令、工作指引等正式溝通手段,以及團體規範、同儕壓力等非正式溝通手段,來「控制」成員的行為。其二,組織藉著和成員澄清工作內容、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來「激勵」成員的工作熱誠。(領導)其三,成員藉著溝通,與其他成員分享彼此的挫折感與滿足感。因此,溝通成為「表達情感」與滿足社交需求的工具。其四,當個人或團體需要做決策時,唯有藉著溝通,才能得到必要的「資訊流通」來分析和選擇各種替代方案。 來源參考: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1305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