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下列有關復職保障之敘述,何者錯誤?
(A)依法停職之公務人員,於停職事由消滅 3 個月內,服務機關應不經公務人員申請,主動通知其復職
(B)依法停職之公務人員,於停職事由消滅 3 個月內,未申請復職,服務機關應負責查催
(C)受停職處分之公務人員,經依法提起救濟而撤銷原行政處分者,其服務機關應通知復職
(D)依規定復職之公務人員,服務機關應回復原職務

參考答案

答案:A,D
難度:困難0.397059
統計:A(174),B(67),C(32),D(103),E(3)

用户評論

cirbird】評論

法條: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0、11條(A)依法停職之公務人員,於停職事由消滅 3 個月內,服務機關應不經公務人員申請,主動通知其復職 →公務人員要先自己申請復職,機關受理申請後30日內通知其復職;若公務人員沒自己申請,機關就會查催,也就是選項(B)(D)依規定復職之公務人員,服務機關應回復原職務 → 或與原職務職等相當或與原敘職等俸級相當之其他職務。(因原職務可能已有人,沒辦法復原職,只好找相當的職務)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10條 (申請復職及查催通知)公務人員非依法律,不得予以停職。經依法停職之公務人員,於停職事由消滅後三個月內,得申請復職;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應許其復職,並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通知其復職。依前項規定復職之公務人員,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回復原職務或與原職務職等相當或與其原敘職等俸級相當之其他職務;如仍無法回復職務時,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有關調任之規定辦理。經依法停職之公務人員,於停職事由消滅後三個月內,未申請復職者,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人事單位應負責查催;如仍未於接到查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復職,除有不可歸責於該公務人員之事由外,視為辭職。

秋心►107初等正取又如何】評論

本題選項今年有修法且已公布  公務人員保障法 【修正日期】民國106年5月26日 【公布日期】民國106年6月14日第10條(申請復職及查催通知)  經依法停職之公務人員,於停職事由消滅後三個月內,得申請復職[選項(A)錯誤];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應許其復職,並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通知其復職。   依前項規定復職之公務人員,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回復原職務或與原職務職等相當或與其原敘職等俸級相當之其他職務;如仍無法回復職務時,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有關調任之規定辦理。   經依法停職之公務人員,於停職事由消滅後三個月內,未申請復職者,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人事單位應負責查催(B);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