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健康保險契約,被保險人在訂約 2 年後故意自殺,致失能或死亡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
(B) 契約無效,保險人應將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
(C)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所致失能或死亡,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D) 被保險人係於訂約二年後故意自殺,依自殺仍賠條款,保險人應負保險金給付之責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79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C)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所致失能或死亡,...

【用戶】江漢龍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9 條規定,被保...

【用戶】ian0952081129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保險法第130條規定:第一百零二條至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十五條、第一百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二條至第一百二十四條,於健康保險準用之。故意自殺在保險法第109條

【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C)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所致失能或死亡,...

【用戶】江漢龍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9 條規定,被保...

【用戶】ian0952081129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保險法第130條規定:第一百零二條至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十五條、第一百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二條至第一百二十四條,於健康保險準用之。故意自殺在保險法第10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