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關於行政處分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納稅義務人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不得對課稅處分提起行政爭訟,係因課稅處分發生實質存續力
(B)公司違法,主管機關依法針對公司登記之負責人裁罰,係因公司登記之處分對其發生構成要件效力
(C)勞工機關裁罰違法僱用外籍移工之公司,內政部移民署得基於該處分之執行力而限期令該外籍移工出國
(D)社福機關對違法長期照護中心裁罰後拒不繳納,因該裁罰處分已具確認效力,得直接移送行政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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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芬妮】評論

觀念有點複雜,難以用三言兩語解釋,請耐心閱讀。 (A)納稅義務人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不得對課稅處分提起行政爭訟,係因課稅處分發生實質存續力→(1)、選項敘述應改為形式存續力,又稱不可爭力,指行政處分經過法定救濟期間,即無權再提出爭訟,主要係拘束人民,促其及時行使訴訟權。(2)、實質存續力,又稱不可變更力,指行政處分做成後即存在效力,不可任意更改,主要係拘束行政機關,目的是希望其勿朝令夕改。 (B)公司違法,主管機關依法針對公司登記之負責人裁罰,係因公司登記之處分對其發生「構成要件效力」→正確,(1)、構成要件效力,指行政處分內容對「其他行政機關」或「法院」有拘束力。 (2)、亦即公司登記為行政處分,則主管機關裁罰時,應依法尊重先前公司登記把某人視為負責人的處分。 (C)勞工機關裁罰違法僱用外籍移工之公司,內政.....看完整詳解

有朝,游成上榜的形狀(11】評論

為免各位摩友困惑,請恕小妹將舊解析刪除orz  今補上先前所舉例之考古題連結 :13 甲原住民為獲得購屋貸款之優惠,向主管機關申請原住民身分之認定,如法規規定,該認定之事 實其他機關應受拘束,此係指行政處分之何種效力?(A)實質的存續力(B)確認效力(C)構成要件效力(D)執行力考選部更改為 B或C均正解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09 年 - 10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社會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教育行政、體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商業行政、農業行政:行政法#94797--------------先前所問者 :「確認效力」與「構成要件效力」,可如何在題目中找關鍵字概念以判斷單選答...

費歐娜】評論

構成要件效力與確認效力的對象都為 其他行政機關跟法院阿阿阿還是很容易搞混~~~有什麼方法可供分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