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依土地法規定,外國人依投資目的取得我國土地,如未依核定用途使用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通知送達一定期間內出售,逾期未出售者得逕為標售,該一定期間為何?
(A)1 年
(B)2 年
(C)3 年
(D)5 年(出處:土地法第 20 條)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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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Pachirisu】評論

第 20 條外國人依前條需要取得土地,應...

Jun Fu Lin】評論

就跟繼承一樣,都給他了 3年內賣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