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關於和解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僅限於法律關係之部分,始得和解
(B)須雙方讓步始得成立和解契約
(C)無須經職權調查,即可成立和解契約
(D)須得上級機關之核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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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meiann】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136 條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為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並解決爭執,得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看完整詳解

C17】評論

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36條規定...

范威邦】評論

訂立和解契約時必須雙方合意願意和解 當下若同意則不能再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