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由教育法學的觀點認為學校與學生的關係是:
(A)一般權力關係
(B)公權力關係
(C)特別權力關係
(D)相對權力關係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21852
統計:A(229),B(276),C(2006),D(1333),E(0)

用户評論

【用戶】Anita Ch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因為教育法規只適用於學校、學生、教師等特定人士...所以屬於特別權力關係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特別權力關係(Das besondere Gewaltverhaltnis)又稱做特別服從關係(Das sondere Subjektionsverhaltnis),為行政法學上之專有名詞。此係指基於特別之法律上原因(法律之規定或本人之同意等),為達成公法上之特定目的,於必要之範圍內,一方取得支配他方之權能,他方法之負有服從之關係,以此為之關係。傳統特別權力關係理論認為在此特別權力關係內,排除依法行政原則尤其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作為特別權力主體之行政機關,即使欠缺個別具體之法律根據,亦得對於處特別權力關係內部之人發動公權力,加以命令強制之並實施必要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