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Hoffman(1970) 父母管教方式 (節錄)權威式:運用"高權力"去"控制"兒童行為 (使用方式多為強制、取消權利、體罰)誘導式:強調"行為為何"影響他人,並"說明"為何行為是錯誤的 (會提供替代方案、補救方式)
【用戶】Penny Che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M.Hoffman(1970)曾仔細回顧兒童教養文獻,以了解父母實際所用的管教技術是否對其子女的道德發展有什麼影響。其中曾對三種主要的方式加以比較: ┌ 撤回關愛法 在兒童有不良行為後,不給予注意、情感和贊同,或換│言之,製造失去愛的焦慮。 ├ 權威法 使用較高的權力去控制兒童的行為(包括強制、身體現制、│打耳光、取消權利等可能會產生恐懼、生氣或怨恨的方法) └ 誘導法 藉著強調某種行為會如何影響別人而說明該種行為為什麼 是錯的必須改變,常會建議兒童如何補救以造成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