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泛紫聯盟」(又稱公平正義聯盟)曾在2004與2005年發動抗稅運動,主要的訴求在於現行的所得稅申報制度對夫妻是不公平的,且對企業的免稅優惠優於個人,所以在2005年號召50對自願夫妻,進行抗稅,以表達不滿。有關這樣的舉動,下列何者正確? (A)這是屬於反動式的社會運動 (B)也是「公民不服從權」的表現 (C)「泛紫聯盟」在社會團體的分類是屬於「政黨」(D)此抗稅行動是在追求形式上的平等(E)提高營利事業稅所得可反映其訴求。

參考答案

答案:B,E
難度:非常困難0.0149254
統計:A(8),B(33),C(67),D(10),E(3)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社會運動對臺灣民主化的貢獻

用户評論

Chang-Yu Lin】評論

(A)這是屬於革新式的社會運動(C)泛紫聯盟不屬於政黨(D)此抗稅行動是在追求實質上的平等社會運的類型有:1.革命式的社會運動:是最激烈的社會運動,這類運動對現有社會秩序極度不滿,企圖推翻現有制度,因此是一種全部制度的改變。2.革新式的社會運動:是一種比較緩慢的社會運動。它不是全盤改變既存的條件,而是局部性針對人們認為不公平或不合乎社會正義的部分進行改革。3.保守式的社會運動:目的在維持傳統的價值和既有的社會制度價值,並阻止社會變革,以維持社會現狀。4.反動式的社會運動:目的乃在復古,希望回復傳統,使往日的一切事務能夠恢復過來。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