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政治途徑去想立法院之組成;法律途徑去想法院之設計;管理途徑去想行政院之組織就有方向了。
【vin560905】評論
重於建立"公平的裁決"與"化解衝突爭議",單看這兩個重點應就可推知只有"法律"途徑適用.
【林小朱】評論
公共組織的法律途徑主要著眼點,乃是建立在公平裁決與化解衝突爭議的結構,以確保對立雙方有一公平的論述。此一途徑表現在行政組織的特徵有:獨特性、委員會形式、隔離片面的接觸和影響、獨立聽證的行政法官、裁決的人事配套、另類的爭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