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在鄉(鎮、市)徵起之房屋稅應以多少比例,交由縣統籌分配?
(A)3%
(B)10%
(C)20%
(D)30%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mmoew】評論

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12條第3項 第一項第...

仙仙】評論

第 12 條下列各稅為直轄市及縣(市)稅:一、土地稅,包括下列各稅:(一)地價稅。(二)田賦。(三)土地增值稅。二、房屋稅。三、使用牌照稅。四、契稅。五、印花稅。六、娛樂稅。七、特別稅課。前項第一款第一目之地價稅,縣應以在鄉(鎮、市)徵起之收入百分之三十給該鄉(鎮、市),百分之二十由縣統籌分配所屬鄉(鎮、市);第二目之田賦,縣應以在鄉(鎮、市)徵起之收入全部給該鄉(鎮、市);第三目之土地增值稅,在縣(市)徵起之收入百分之二十,應繳由中央統籌分配各縣(市)。第一項第二款之房屋稅,縣應以在鄉(鎮、市)徵起之收入百分之四十給該鄉(鎮、市),百分之二十由縣統籌分配所屬鄉(鎮、市)。第一項第四款之契稅,縣應...

平心靜氣,仰望天空2021】評論

縣統:地價、房屋、契稅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