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仔(感謝打氣,上榜了!!】評論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7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憲法第63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KinGJames】評論
分享口訣及補充:三讀:法律案、預算案(三度發育)-------------------全體立委1/3出席、出席1/2同意覆議: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付一發預約)------立法院15日內決議下屆續審:請願案、決算案、預算案(下屆請絕育)※預算案禁止逕付二讀
【覚】評論
只有法律案、預算案需要三讀 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