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與司法院憲法解釋,下列有關憲法修正之敘述,何者正確?
(A)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
(B)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適時向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
(C)修正案複決投票,有效同意票過投票總人數之半數,即通過
(D)增修條文之前言具本質重要性,如聽任修改將形同憲法破毀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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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A 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經公告半年,應於...

Aurora】評論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規定...

要112上岸 重複重複測驗】評論

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

鍾德芬】評論

47.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與司法院憲法解釋,下列有關憲法修正之敘述,何者正確?答案顯示:【A】(A)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 => 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B)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適時向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 => 立法院(C)修正案複決投票,有效同意票過投票總人數之半數,即通過 => 選舉人總額半數之門檻而未通過(D)增修條文之前言具本質重要性,如聽任修改將形同憲法破毀 =>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