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依據教師法規定教師接受聘任後,除享有權利外,並負有某些義務,下列何者不是教師法所規定之義務?
(A)參加教師組織
(B)輔導或管教學生
(C)維護校譽
(D)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5298
統計:A(9773),B(85),C(619),D(85),E(0)

用户評論

Konwe Huang】評論

參加教師組織不是義務是權利也是義務的 乃是在職進修跟研習

陳俊益】評論

下列何者不是

我要當老師】評論

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三、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五、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七、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八、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九、擔任導師。一○、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應盡之義務。前項第四款及第九款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蒟蒻】評論

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