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關於公務員禁止兼職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其目的之一係為避免影響公務
(B)其目的之一係不宜與民爭利
(C)下班後可協助處理自家雜貨店事務
(D)可充任私立學校董事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 會議60 年9 月24 日釋字第131 號解釋:「公務員服務法上之公務員,不 得兼任私立學校之董事長或董事選項ABC皆為公務員禁止兼職規定 from: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http://www.personnel.ntu.edu.tw › table1 › service2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