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收到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依第 39 條規定提起覆議、第 43 條規定報請上級政府予以函告無效或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外,應於幾日內公布?
(A)10 日
(B)15 日
(C)20 日
(D)30 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
統計:A(0),B(1),C(0),D(3),E(0)
用户評論
【Oneright Nil】評論
地方制度法 第32條 第1項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收到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依第三十九條規定提起覆議、第四十三條規定報請上級政府予以函告無效或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外,應於三十日內公布。中華民國憲法 第72條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