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直轄市總預算案,如不能依規定期限審議完成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覈實動支
(B)履行其他法定義務之收支
(C)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可先予動支
(D)收入部分暫依上年度標準及實際發生數,覈實收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4),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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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n民國 105 年 06 月n22 日第40條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總預算案,如不能依第一項規定期限審議完成時,其預算之執行,依下列規定為之:一、收入部分暫依上年度標準及實際發生數,覈實收入。二、支出部分: (一) 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須俟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 (二) 前目以外之科目得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三、履行其他法定義務之收支。四、因應前三款收支調度需要之債務舉借,覈(音核)實辦理。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總預算案在年度開始後三個月內未完成審議,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得就原提總預算案未審議完成部分,報請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邀集各有關機關協商,於一個月內決定之;逾期未決定者,由邀集協商之機關逕為決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