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依行政執行法所稱滯欠合計達「一定金額」,係指義務人滯欠各類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事件之金額合計達新臺幣多少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2 千萬元。
(B) 1 千萬元。
(C) 5 百萬元。
(D) 1 百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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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Auror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7-1 條義務人為自然人,其滯欠合...

【用戶】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記憶法:「一定金額」→『一』→統一★★→...

【用戶】lih801212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之一(下稱本條)第一項本文所稱滯欠合計達「一定金額」,係指義務人滯欠各類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事件之金額合計達新臺幣一千萬元。

【用戶】Auror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7-1 條義務人為自然人,其滯欠合...

【用戶】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記憶法:「一定金額」→『一』→統一★★→...

【用戶】lih801212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之一(下稱本條)第一項本文所稱滯欠合計達「一定金額」,係指義務人滯欠各類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事件之金額合計達新臺幣一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