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甲男乙女為夫妻,有子女丙、丁二人。丙結婚時,甲給與 30 萬元。甲因丁之營業而給與60 萬元。甲死亡時,留有遺產150 萬元。則遺產分割時,原則上丙可分得:
(A)40 萬元
(B)50 萬元
(C)60 萬元
(D)8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0664
統計:A(19),B(363),C(22),D(33),E(0)
用户評論
【Pei-Pei Gau】評論
丙結婚贈與30萬應歸扣丁營業贈與60萬應歸扣遺產150萬+丙歸扣30萬+丁歸扣60萬=240萬每人應得240萬×1/3=80萬因丙已有30萬之贈與所以再分得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