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 Wu】評論
第 7 條 各級主管機關申評會主席由委員互選之,並主持會議,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前項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其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主席。申評會主席,不得由該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首長擔任。
【Yvonne Lee】評論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7條各級主管機關申評會主席由委員互選之,並主持會議,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
【Tai Fong Lee】評論
教評會→以校長為主席申評會→由委員互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