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小米曾被法官判決褫奪公權 3 年,目前已經服刑完畢。」依上所述,下列何者正確?
(A)小米受到某一民事糾紛的判決
(B)小米喪失當年鄉長候選人資格
(C)小米同時受法官科處死刑判決
(D)小米無法報考當年度大學指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40077
統計:A(222),B(6134),C(105),D(64),E(0)

用户評論

Michael】評論

對了,7F括弧裡說錯了,當年不是被宣判那一年喔!當年是服完刑的那一年 ;因為主刑和從刑是一起宣判的(例如小米在2010年被宣判有期徒刑六年和褫奪公權三年,表示2016年服刑完,褫奪公權就是從2016年才開始往後算三年,不是從2010年宣判那一年開始算喔!不然到2013年小米還在監獄時褫奪公權就已經三年期滿了)

寂寞行星】評論

刑法第 36 條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一、為公務員之資格。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第 37 條 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褫奪公權。褫奪公權,於裁判時併宣告之。褫奪公權之宣告,自裁判確定時發生效力。依第二項宣告褫奪公權者,其期間自主刑執行完畢或赦免之日起算。但同時宣告緩刑者,其期間自裁判確定時起算之。

李逍遙】評論

◎22 「小米曾被法官判決褫奪公權 3 年,目前已經服刑完畢。」依上所述,下列何者正確?   (B)小米喪失當年鄉長候選人資格~從服刑完畢起算3年內,小米將被褫奪公權(小米才剛服刑完畢,代表褫奪公權才剛開始起算,要向後推3年,所以目前小米無法成為鄉長候選人)◎【褫奪公權】====(Ⅰ)「剝奪擔任」【公務員、公職人員、公職候選人】的「資格」。(Ⅱ)但【仍可行使投票權】~(選舉時仍然可以去投票,也可以參加公投)。(Ⅲ)宣告【褫奪公權】者,『其期間自主刑執行完畢或赦免之日起算』。但同時宣告緩刑者,其期間自裁判確定時起算之。(A)小米受到某一民事糾紛的刑事判決(C)小米同時受法官科處死刑有期徒刑判決◎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D)小米無法可以報考當年度大學指考~和公職無關,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