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 Shuhui】評論
27 有關同意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之條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公務員以機關(構)名義發表言論,等同代表機關(構)發言,應踐行同意程序 O公務員服務法 第5條 (修正日期: 111.06.22) 1 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構)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離職後,亦同。 2 公務員未經機關(構)同意,不得以代表機關(構)名義或使用職稱,發表與其職務或服務機關(構)業務職掌有關之言論。 3 前項同意之條件、程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B) 公務員如非代表機關(構)名義,惟使用其職稱發表與其職務及服務機關(構)業務職掌有關之言論者, 與代表機關(構)發言應無二致,亦應...
【Altis】評論
有關同意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之條件,...
【加油瑄瑄】評論
有關同意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之條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D(A)公務員以機關(構)名義發表言論,等同代表機關(構)發言,應踐行同意程序-〉O,參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B)公務員如非代表機關(構)名義,惟使用其職稱發表與其職務及服務機關(構)業務職掌有關之言論者,與代表機關(構)發言應無二致,亦應踐行同意程序-〉O,參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C)公務員因正當事由,無法或不及先經機關(構)同意者,其職務言論未影響機關(構)之信譽或利益者,得事後同意之-〉O,參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D)公務員以個人名義進行公共政策之討論,縱未使用其職稱,亦未以機關(構)立場發表言論,亦應踐行同意程序-〉X,不用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公務員有絕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