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n】評論
郵政法§第四十六條本法所定之罰鍰,主管機關(交通部)得交由中華郵政公司人員協助執行之。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Grace Huang】評論
【a222112001】評論
46條 已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