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甲收到國稅局所核定之遺產稅繳納通知書,其應納稅額為新臺幣 30 萬元整。甲不服,下列何者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A)高等行政法院
(B)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C)地方法院民事庭
(D)地方法院簡易庭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
統計:A(2),B(33),C(4),D(5),E(0)

用户評論

加油!!!!!!】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229條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下列各款行政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一、(A)關於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二、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罰鍰處分而涉訟者三、其他關於公法上財產關係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四、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告誡、警告、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之輕微處分而涉訟者五、關於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行政收容事件涉訟,或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者六、依法律之規定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者

Chia】評論

口訣: 到行政訴訟庭睡覺(稅務、交通)要4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