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下列何者應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
(A)因無主物先占而取得先占物之所有權
(B)因拾得遺失物而取得之報酬
(C)因受遺贈而取得之財產
(D)因侵權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損害賠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55814
統計:A(10),B(3),C(19),D(11),E(0)

用户評論

louise】評論

(D)財產上的損害賠償(列入分配)              vs 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精神上之損害賠償=一身專屬性(不列入分配)

741852963 y】評論

民法 第 1030-1 條

Ben】評論

民1030-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