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2、依教師法第一條規定,以下何者不是我國制定教師法的主旨?
(A)明定教師權利義務
(B)保障教師工作與生活
(C)提昇教師專業地位
(D)培養健全師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0469
統計:A(0),B(32),C(22),D(187),E(0)

用户評論

【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第 1 條為明定教師權利義務,保障教師工作與生活,以提昇教師專業地位,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