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假設精美公司採曆年制,於民國 101 年 9 月 20 日開始營業,101 年度之所得額為 60 萬元,依所得稅法第 40 條規定,該公司該年度應納稅額為多少?
(A)120,000 元
(B)102,000 元
(C)25,500元
(D)34,00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3333
統計:A(10),B(308),C(29),D(2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稅率、計算、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用藍色申報書,有何優惠規定、遺產及贈與稅繳納期限規定

用户評論

amy】評論

未滿一個月,算一個月,9/20開始營業,未滿一個月,仍以一個月算,所以9.10.11.12共4個月600000/4*12=1800000(估出全年所得額)

】評論

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改為合併課稅再扣除抵減稅額,或分離課稅二擇一。若選擇合併課稅再扣除抵減稅額,抵減稅額為8.5%、抵減金額上限8萬元;若採分離課稅者,則採單一稅率28%來課稅。條文明定,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12萬元以下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超過12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由現行17%調高到課徵20%。但若中小企業符合課稅總所得50萬元以下條件者,營所稅可逐年調升至20%,107年度稅率18%,108年度稅率19%,109年度稅率為20%。

kt】評論

請問此題如以107年度計算的話,正確答案應該為何呢?

洪琮閔】評論

60萬*12/4=180萬180萬*20%=36萬,36萬/12*4=12萬應納12萬

연여안】評論

請問181818怎麼來的呢?

Nicky Huang】評論

正確答案 A 12萬換算年所得60萬/4*12=180萬  180萬*20%=36萬換算9-12月的應納稅額36萬/12*4=12萬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