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政府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日起幾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如延長不得逾幾日?如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益者,應如何為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04167
統計:A(1690),B(244),C(52),D(18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緊急搜索之要件及事後審查制度、逕行搜索與緊急搜索、第439條<

用户評論

葉玉琴】評論

第 460 條 諭知死刑之判決確定後,檢察官應速將該案卷宗送交司法行政最高機關。第 461 條 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於令到三日內執行之。但執行檢察官發見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司法行政最高機關,再加審核。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442條 (聲請提起非常上訴之程式)檢察官發見有前條情形者,應具意見書將該案卷宗及證物送交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