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Tenshing Lee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布魯姆(Bloom)等人在1960年提出認知領域(Cognitive Domain)的教育目標分類表,將認知領域的教學目標的類別,由最簡單到最複雜,由具體到抽象,排成六個層次,依序為知識(Knowledge)、理解(Comprehension)、應用(Application)、分析(Analysis)、綜合(Synthesis)與評鑑(Evaluation),每一個較簡單的類別都是想掌握下一個較複雜的類別的先決條件。一、知識向度(Knowledge Dimension)認知領域教育目標分類法修訂版將舊版的知識層次獨立出來,自成一個向度。知識向度屬名詞詞態,以學習內容為主,目的在協助教師區分教什麼,並延續跨領域的觀念,將知識區分成四類:(一)事實知識(Factual Knowledge):指學生應了解的術語,或是學生想進行問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