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有關抵銷權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抵銷應以意思表示,向他方為之
(B)客戶之支票存款在未終止契約之前,銀行尚不得主張抵銷
(C)依債務之性質,不能抵銷者,不可以主張抵銷
(D)二人互負債務,而給付種類相同,雖均未屆清償期者,亦得抵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8875
統計:A(26),B(22),C(15),D(328),E(0)
用户評論
【sloosloo1】評論
九、(抵銷權之行使)借款人不依本契約之約定按期攤付本息時,如債權債務屆期或依加速條款規定視為到期,金融機構得將借款人及保證人寄存金融機構之各種存款及對金融機構之其他債權於必要範圍內期前清償,並將期前清償款項抵銷借款人對金融機構所負本契約之債務。但借款人之存款及其對金融機構之其他債權足以清償本契約之債務者,金融機構對保證人不得行使抵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