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下列何者並非外交部或駐外館處得撤銷或廢止簽證持有人簽證之情形?
(A)所持外國護照遺失,經確認補發中
(B)曾在我國境內逾期停留、逾期居留或非法工作者
(C)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者
(D)在我國境內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8),B(0),C(0),D(0),E(0)

用户評論

cherry26783】評論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第13條:簽證持有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外交部或駐外館處得撤銷或廢止其簽證:一、有前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二、在我國境內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者。三、在我國境內或境外從事詐欺、販毒、顛覆、暴力或其他危害我國利益、公務執行、善良風俗或社會安寧等活動者。四、原申請簽證原因消失者。前項撤銷或廢止簽證,外交部得委託其他機關辦理。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第12條: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受理簽證申請時,應衡酌國家利益、申請人個別情形及其國家與我國關係決定准駁;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外交部或駐外館處得拒發簽證:一、在我國境內或境外有犯罪紀錄或曾遭拒絕入境、限令出境或驅逐出境者。二、曾非法入境我國者。三、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