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朕騎姬】評論
(D)選項甲應該成立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條重傷未遂罪之教唆犯
【嗯】評論
刑法第10條第4項第4款、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機能:有機體的能力嚴重減損:已經不能再跑步了,只能走路,如果跑步可能會再度受傷跑步有多重要:1.追小孩不用跑步?2.當警察不用抓壞人?3.被追殺不能跑?知道不能跑步的後果了吧,腳接回來只是有體無魂而已這題答案是B
【瓜瓜】評論
我記得有個判決是要使腳的伸展功能失效才算是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