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bi-Hsiung】評論
下列何種情況中,行為人甲之行為,不是想像競合的「一行為」的情形? (A) 甲投擲一顆手榴彈,炸死乙,且炸壞丙的名車→╳ (B) 甲出於傷害乙之意思,侵入乙家毆打乙→╳ (C) 甲行使偽造的文書向乙詐欺財物→╳ (D) 甲先搶乙的背包,3 日後又搶丙的背包 →○ 擬: (A) 甲投擲一顆手榴彈,炸死乙,且炸壞丙的名車→自然意義的一行為,就是物理上的一.....看完整詳解
【藍蕾】評論
D, 不同時間,對不同人搶背包,不算一行★...
【沖司律】評論
想像競合之一行為就是一行為侵害數個法益實務認為,若是在行為侵害繼續情況下部分行為有重疊,且有手段目的關聯亦為一行為A 甲只有一個「丟」的行為,侵害數人生命法益B 乙侵入住宅打甲,侵入住宅及傷害有部分時間重疊(打甲的時候,還是在侵入住宅),且有手段目的關聯,一行為C 解釋同上D 很明顯的兩個行為兩次行為並沒有時空密切性,各行為獨立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