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並非構成要件錯誤?(A)打擊錯誤 (B)客體錯誤 (C)因果流程錯誤 (D)容許錯誤

【評論內容】下列何者並非構成要件錯誤?

【評論主題】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A)構成要件錯誤 (B)禁止錯

【評論內容】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 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並非構成要件錯誤?(A)打擊錯誤 (B)客體錯誤 (C)因果流程錯誤 (D)容許錯誤

【評論內容】下列何者並非構成要件錯誤?

【評論主題】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A)構成要件錯誤 (B)禁止錯

【評論內容】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 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評論主題】3 有關刑法未遂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過失犯亦處罰未遂犯 (B)依刑法規定,未遂犯之處罰有可能與既遂犯之處罰相同 (C)依刑法規定,必須有特別規定時,才能處罰未遂犯 (D)未遂犯之成立,以行為人

【評論內容】有關刑法未遂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過失犯亦處罰未遂犯→ 錯誤 (B) 依刑法規定,未遂犯之處罰有可能與既遂犯之處罰相同 (C) 依刑法規定,必須有特別規定時,才能處罰未遂犯 (D) 未遂犯之成立,以行為人著手實行犯罪為要件 A.過失犯是結果犯,所以不會是「未遂犯」B.刑法第25條.....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A)構成要件錯誤 (B)禁止錯

【評論內容】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 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並非構成要件錯誤?(A)打擊錯誤 (B)客體錯誤 (C)因果流程錯誤 (D)容許錯誤

【評論內容】下列何者並非構成要件錯誤?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並非構成要件錯誤?(A)打擊錯誤 (B)客體錯誤 (C)因果流程錯誤 (D)容許錯誤

【評論內容】下列何者並非構成要件錯誤?

【評論主題】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A)構成要件錯誤 (B)禁止錯

【評論內容】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 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評論主題】8 下列何種情況中,行為人甲之行為,不是想像競合的「一行為」的情形?(A)甲投擲一顆手榴彈,炸死乙,且炸壞丙的名車 (B)甲出於傷害乙之意思,侵入乙家毆打乙 (C)甲行使偽造的文書向乙詐欺財物 (D)

【評論內容】下列何種情況中,行為人甲之行為,不是想像競合的「一行為」的情形? (A) 甲投擲一顆手榴彈,炸死乙,且炸壞丙的名車→╳ (B) 甲出於傷害乙之意思,侵入乙家毆打乙→╳ (C) 甲行使偽造的文書向乙詐欺財物→╳ (D) 甲先搶乙的背包,3 日後又搶丙的背包 →○ 擬: (A) 甲投擲一顆手榴彈,炸死乙,且炸壞丙的名車→自然意義的一行為,就是物理上的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並非構成要件錯誤?(A)打擊錯誤 (B)客體錯誤 (C)因果流程錯誤 (D)容許錯誤

【評論內容】下列何者並非構成要件錯誤?

【評論主題】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A)構成要件錯誤 (B)禁止錯

【評論內容】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 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評論主題】5 下列何者屬於刑法上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A)被害人自我負責 (B)得被害者之承諾 (C)業務上正當行為 (D)風險分配

【評論內容】

5 下列何者屬於刑法上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A) 被害人自我負責→╳

 

(B) 得被害者之承諾→○

 

(C) 業務上正當行為→╳

 

(D) 風險分配→╳

 

 

擬答:

 

(A) 被害人自我負責

為因果關係討論之範圍,屬於客觀歸責理論中,構成要件保護效力範圍內之排除情況之一「被害人自我負責領域」

 

(B) 得被害者之承諾→○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之一

 

(C) 業務上正當行為

刑法第22條「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屬於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D) 風險分配

為因果關係中,客觀歸責理論中之風險是否實現的判斷。

 

 

【評論主題】3 有關刑法第10條之規定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公務員製作之文書均屬公文書(B)稱以上、以下、以內者,均不含本數或本刑計算(C)授權公務員又稱為委託公務員(D)非基於正當目的而以器物進入他人肛

【評論內容】

3 有關刑法第10條之規定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公務員製作之文書均屬公文書→╳

(B) 稱以上、以下、以內者,均不含本數或本刑計算→╳

(C) 授權公務員又稱為委託公務員→╳

(D) 非基於正當目的而以器物進入他人肛門之行為,屬於刑法上之性交→○

 

擬答:

(A) 公務員製作之文書均屬公文書→╳

刑法第10條第3項

稱公文書者,謂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文書。

 

(B) 稱以上、以下、以內者,均不含本數或本刑計算→╳

刑法第10條第1項

稱以上、以下、以內者,俱連本數或本刑計算。

 

(C) 授權公務員又稱為委託公務員→╳

刑法第10條第2項,其弟1、2款混淆

 

刑法第10條第2項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

 

一、(授權公務員)依法令服...

【評論主題】42 下列何者適用刑事訴訟法第 158 條之 4 規定,認定該證據有無證據能力?(A)違背自白任意性法則之被告自白 (B)違反夜間搜索禁止規定所得證據 (C)對於拘捕到案之被告,司法警察官違背告知緘默

【評論內容】42 下列何者適用刑事訴訟法第 158 條之 4 規定,認定該證據有無證據能力? (A) 違背自白任意性法則之被告自白 →╳ (B) 違反夜間搜索禁止規定所得證據 →○ (C) 對於拘捕到案之被告,司法警察官違背告知緘默權規定所得之警詢筆錄→╳  (D) 警詢筆錄內所載之被告陳述與錄音不符→╳   A.→╳   第156條第1項:「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被告的自白必須出於被告自由意志下之自白才有證據能力,且違反自白法則所取得的自白不能使用權權衡理論去例外取得證據能力。   B.→○ 第146條第1項「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又無同條第2.....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9 有關刑事訴訟之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上訴期間為 30 日,自判決送達後起算 (B)檢察官對自訴案件之判決,不得上訴 (C)告訴人不服下級審法院判決者,得提起上訴 (D)甲因犯殺人罪,經一

【評論內容】

 

49 有關刑事訴訟之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上訴期間為 30 日,自判決送達後起算 →╳

(B) 檢察官對自訴案件之判決,不得上訴 →╳

(C) 告訴人不服下級審法院判決者,得提起上訴 →╳

(D) 甲因犯殺人罪,經一審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有上訴權之人均未上訴,該案件即已確定 →○

 

擬答:

(A) 上訴期間為 30 日,自判決送達後起算 →╳

刑訴第349條「上訴期間為二十日,自送達判決後起算。」

 

(B) 檢察官對自訴案件之判決,不得上訴 →╳

刑訴第337條「第三百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於自訴人準用之。」

刑訴第314條第1項「判決得為上訴者,其上訴期間及提出上訴狀之法院,應於宣示時一併告知,並應記載於送達被告之判決正...

【評論主題】47 鑑定人為檢查被告身體狀況,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應該根據何種令狀為之?(A)搜索票 (B)扣押裁定 (C)鑑定留置票 (D)許可書

【評論內容】

47 鑑定人為檢查被告身體狀況,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應該根據何種令狀為之?

(A) 搜索票 →╳

(B) 扣押裁定 →╳

(C) 鑑定留置票 →╳

(D) 許可書 →○

 

擬答:

(A) 搜索票 →╳

刑訴第122條

對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必要時得搜索之。

對於第三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以有相當理由可信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或應扣押之物或電磁紀錄存在時為限,得搜索之。

刑訴第136條第1項「扣押,除由法官或檢察官親自實施外,得命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

 

可知搜索的範圍僅為客觀上之物品及電磁紀錄,雖然有身體,但不包括為檢查,檢查被告之身體僅有鑑定人能為。

 

(...

【評論主題】29 有關法官之迴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法官對其依職權告發之案件,應自行迴避 (B)聲請法官迴避之原因,應證明之 (C)聲請法官迴避,於受訊問時,得以言詞為之 (D)法官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應自

【評論內容】

29 有關法官之迴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法官對其依職權告發之案件,應自行迴避

(B) 聲請法官迴避之原因,應證明之(錯誤)

(C) 聲請法官迴避,於受訊問時,得以言詞為之

(D) 法官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應自行迴避

擬答:

法官應自行迴避之法律依據:

刑訴第17條

法官於該管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一、法官為被害人者。

二、法官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配偶、八親等內之血親、五親等內之

    姻親或家長、家屬者。

三、法官與被告或被害人訂有婚約者。

四、法官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者。

五、法官曾為被告之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或曾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

    訟當事人之代理人、...

【評論主題】50 下列何種判決確定後,為受判決人利益得聲請再審?(A)無罪判決 (B)不受理判決 (C)免訴判決 (D)有罪判決

【評論內容】

50 下列何種判決確定後,為受判決人利益得聲請再審?

(A) 無罪判決

(B) 不受理判決

(C) 免訴判決

(D) 有罪判決 →○

 

擬答:

刑訴第420條「有罪之判決確定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受判決人之利益,得聲請再審」

【評論主題】41 甲遭乙毆傷,出面指證乙之犯行,則甲在何時之證述,原則上不具證據能力?(A)甲於審判外向民事庭法官所為之陳述 (B)甲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 (C)甲於檢察事務官調查中所為之陳述 (D)甲於審

【評論內容】

41 甲遭乙毆傷,出面指證乙之犯行,則甲在何時之證述,原則上不具證據能力?

(A) 甲於審判外向民事庭法官所為之陳述 →有證據能力

(B) 甲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 →有證據能力

(C) 甲於檢察事務官調查中所為之陳述 →不具有證據能力

(D) 甲於審判中向法官所為之陳述 →有證據能力

 

擬答:

傳聞證據,依據刑訴法第159條第1項「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原則上是不具有證據能力,但在符合刑訴法第159-1條至第159-5條等傳聞證據之例外時,而能具有證據能力。

 

(A) 甲於審判外向民事庭法官所為之陳述 →有證據能力

刑訴法第159-1條第1項「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向法官所為之陳述,...

【評論主題】48 對於實體法上無責任能力之被告,法院應諭知下列何種判決?(A)有罪免刑判決 (B)無罪判決 (C)不受理判決 (D)免訴判決

【評論內容】

48 對於實體法上無責任能力之被告,法院應諭知下列何種判決

(A) 有罪免刑判決 →╳

(B) 無罪判決 →○

(C) 不受理判決 →╳

(D) 免訴判決 →╳

 

擬答:

(A) 有罪免刑判決 →╳

刑訴第299條第1項但書「被告犯罪已經證明者,應諭知科刑之判決。但免除其刑者,應諭知免刑之判決。

 

有罪判決僅免除其刑,其被告能具有責任能力

 

(B) 無罪判決 →○

刑訴第301條第1項「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

刑法第18條第1項、刑法第19條第1項均為欠缺責任能力而規定「不罰」

 

(C) 不受理判決 →╳

刑訴第303條-諭知不受理判決

 

(D) 免訴判決 →╳

刑訴第302條-諭知免訴判決

 

【評論主題】31 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採取控訴原則,下列何者是控訴原則特徵的具體表現?(A)採起訴二元主義,但無公訴優於自訴原則之適用 (B)傳聞證據禁止 (C)審檢分立制度 (D)毒樹果實理論

【評論內容】

31 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採取控訴原則,下列何者是控訴原則特徵的具體表現?

(A) 採起訴二元主義,但無公訴優於自訴原則之適用 →╳

(B) 傳聞證據禁止 →╳

(C) 審檢分立制度→○

(D) 毒樹果實理論 →╳

 

擬答

控訴制度: 

指審判機關必須仰賴追訴機關之追訴,始得開啟審判程序,不得主動本其職權自行開啟審判程序。

控訴制度主要內容:

1.審檢分立原則:

起訴者與審判者,二者在訴訟上扮演不同角色、在組織上隸屬不同機關。

2.不告不理原則:

要求法院不能主動審判未經起訴的案件,且法院審理的對象及標的必須受到起訴範圍之拘束。

刑訴第266條:「起訴之效力,不及於檢察官所指被告以外之人。」

刑訴第268條:「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

【評論主題】46 關於刑事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我國刑事訴訟程序有公訴程序 (B)我國刑事訴訟程序有自訴程序 (C)自訴人未委任代理人者,法院應定期間以裁定命其委任代理人 (D)所有案件一定是三級三審

【評論內容】

46 關於刑事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我國刑事訴訟程序有公訴程序 →○

(B) 我國刑事訴訟程序有自訴程序 →○

(C) 自訴人未委任代理人者,法院應定期間以裁定命其委任代理人 →○

(D) 所有案件一定是三級三審 →╳

 

擬答:

(A) 我國刑事訴訟程序有公訴程序 →○

(B) 我國刑事訴訟程序有自訴程序 →○

我國刑事訴訟法採行公訴自訴二元模式。

公訴:刑訴第264條第1項「提起公訴,應由檢察官向管轄法院提出起訴書為之。」

自訴:刑訴第319條第1項前段「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

 

(C) 自訴人未委任代理人者,法院應定期間以裁定命其委任代理人 →○

刑訴第329條第1項「檢察官於審判期日所得為之訴訟行為,於自訴程序...

【評論主題】33 司法警察於下列何者情形中,不得於無搜索票時逕行搜索住宅?(A)執行拘提 (B)送達文書 (C)追躡現行犯 (D)逮捕脫逃人

【評論內容】

33 司法警察於下列何者情形中,不得於無搜索票時逕行搜索住宅?

(A) 執行拘提

(B) 送達文書→不得於無搜索票時逕行搜索住宅。

(C) 追躡現行犯

(D) 逮捕脫逃人

 

擬答:

 

(A) 執行拘提 →得於無搜索票時逕行搜索住宅。

原則拘票不得代替搜索票,但於刑訴第130條「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於合法的拘捕前置下,為確保執行人員之安全得無令狀搜索立即可觸擊之處所。

 

(B) 送達文書 →不得於無搜索票時逕行搜索住宅。

單純送達文書,並非執行公權力,也非為合法的拘提、逮捕的前置...

【評論主題】43 關於刑事訴訟之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B)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得獨立告訴 (C)告訴乃論之罪,知悉犯人時起一年後仍得告訴 (D)被害人之配偶,得獨立告訴

【評論內容】

43 關於刑事訴訟之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

(B)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得獨立告訴 →○

(C) 告訴乃論之罪,知悉犯人時起一年後仍得告訴 →╳

(D) 被害人之配偶,得獨立告訴 →○

 

擬答:

 

(A)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

刑訴第232條「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B)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得獨立告訴→○

刑訴第233條第1項「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C) 告訴乃論之罪,知悉犯人時起一年後仍得告訴 →╳

刑訴第237條第1項「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D) 被害人之配偶,得獨立告訴→○

刑訴第233條第1項「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評論主題】45 有關閱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B)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 (C)辯護人於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D)被告於偵查

【評論內容】

45 有關閱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

刑訴第33條第1項「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重製或攝影。」

 

(B) 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 →○

刑訴第33條第2項

 

(C) 辯護人於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

刑訴第33-1條第1項

 

(D) 被告於偵查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

反面解釋刑訴第33、33-1條規定,被告僅有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擬答:

刑訴第33條第2項

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但卷宗及證物之內

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

隱私或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

【評論主題】40 關於審判中對證人之發問,以何種方式為之?(A)交互詰問 (B)重複詰問 (C)同時詰問 (D)複數詰問

【評論內容】

40 關於審判中對證人之發問,以何種方式為之?

(A) 交互詰問 →○

刑訴第166條第1項

(B) 重複詰問

(C) 同時詰問

(D) 複數詰問

擬答:

刑事訴訟法第166條第1項:所定之詰問規則,其方式即為交互詰問模式

 

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聲請傳喚之證人、鑑定人,於審判長為

人別訊問後,由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直接詰問之。被告如無辯護人,

而不欲行詰問時,審判長仍應予詢問證人、鑑定人之適當機會。

前項證人或鑑定人之詰問,依下列次序:

一、先由聲請傳喚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主詰問。

二、次由他造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反詰問。

三、再由聲請傳喚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覆主詰問。

四、再次由他造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覆反詰問。

 

【評論主題】28 下列何者情形,證人不得拒絕證言?(A)曾為被告之配偶者 (B)曾與被告訂有婚約者 (C)恐因陳述致自己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 (D)律師就其因業務所知悉有關他人秘密之事項受訊問者

【評論內容】

28 下列何者情形,證人不得拒絕證言?

(A) 曾為被告之配偶者

(B) 曾與被告訂有婚約者 → 不得拒絕證言。

(C) 恐因陳述致自己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

(D) 律師就其因業務所知悉有關他人秘密之事項受訊問者

 

擬答

 

刑訴第180條第1項

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

一、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

二、與被告或自訴人訂有婚約者。

三、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現由或曾由被告或自訴人為

其法定代理人者。

 

(A) 曾為被告之配偶者 → 得拒絕證言。

§180Ⅰ①

(B) 曾與被告訂有婚約者 → 不得拒絕證言。

§180Ⅰ②

「曾」與被告訂有婚約,不是180...

【評論主題】42 關於交互詰問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交互詰問只有主詰問和覆主詰問二種而已 (B)被告可以放棄詰問權 (C)審判中才有交互詰問 (D)簡易程序不行交互詰問

【評論內容】

42 關於交互詰問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交互詰問只有主詰問和覆主詰問二種而已 →╳

(B) 被告可以放棄詰問權 →○

(C) 審判中才有交互詰問 →○

(D) 簡易程序不行交互詰問 →○

 

擬答:

(A) 交互詰問只有主詰問和覆主詰問二種而已 →╳

刑訴法第166條第2項

一、先由聲請傳喚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主詰問。

二、次由他造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反詰問。

三、再由聲請傳喚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覆主詰問。

四、再次由他造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覆反詰問。

 

交互詰問的程序為主詰問→反詰問→覆主詰問→覆反詰問,為一次完整的交互詰問程序。

 

(B) 被告可以放棄詰問權 →○

被告享有詰問證人之權利,雖...

【評論主題】30 刑事程序於送達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應如何為之?(A)送達給家屬 (B)應囑託監所長官送達之 (C)送達給辯護人 (D)送達給指定的好友

【評論內容】

30 刑事程序於送達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應如何為之?

(A) 送達給家屬 (B) 應囑託監所長官送達之(正確)(C) 送達給辯護人 (D) 送達給指定的好友

Key:

刑訴第56條

Ⅰ.前條之規定,於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不適用之。

Ⅱ.送達於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

送達原則依據刑訴第55條第1項規定,以應受送達人之住所、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之處所,但是於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則不適用之,須囑託監所長官為送達,即為囑託監所送達。

擬答:(A) 送達給家屬 →╳

既然不適用刑訴第55條第1項之效果,當然無法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37條補充送達,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或受僱人。

 

(B) 應囑託監所長官送達之 →○

刑訴第56條...

【評論主題】27 遲誤下列何種期間不得聲請回復原狀?(A)上訴 (B)抗告 (C)再議 (D)非常上訴

【評論內容】

27 遲誤下列何種期間不得聲請回復原狀?

(A) 上訴 →╳

(B) 抗告 →╳

(C) 再議 →╳

(D) 非常上訴 →○

 

擬答

(A)、(B)→╳

刑訴第68條第1項「因遲誤上訴抗告或聲請再審期間而聲請回復原狀者,應以書狀向原審法院為之。其遲誤聲請撤銷或變更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裁定或檢察官命令之期間者,向管轄該聲請之法院為之。」

 

(C) →╳

刑訴第70條「遲誤聲請再議之期間者,得準用前三條之規定,由原檢察官准予回復原狀。」

 

(D) →○

從刑訴第68、70條之反面解釋,只有遲誤非常上訴期間不得聲請回復原狀。

【評論主題】39 關於刑事程序的勘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履勘與案情有關係之處所,是勘驗 (B)履勘犯罪現場,不是勘驗 (C)監獄人員檢查受刑人之文書,是勘驗 (D)解剖屍體,不是勘驗

【評論內容】

39 關於刑事程序的勘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履勘與案情有關係之處所,是勘驗 →○

(B) 履勘犯罪現場,不是勘驗 →╳

(C) 監獄人員檢查受刑人之文書,是勘驗 →╳

(D) 解剖屍體,不是勘驗 →╳

 

擬答:

勘驗:直接透過感官知覺作用,觀察受勘驗物體狀態或場所之一切情狀,就其體察勘驗標的所得之認知,藉以查驗或發見證據資料,做為判斷犯罪情形之調查證據方法之一。

 

刑訴第213條

勘驗,得為左列處分:

一、履勘犯罪場所或其他與案情有關係之處所。

二、檢查身體。

三、檢驗屍體。

四、解剖屍體。

五、檢查與案情有關係之物件。

六、其他必要之處分。

 

(A) 履勘與案情有關係之處所,是勘驗 →○

§213Ⅰ①與案情有關係之處...

【評論主題】32 下列何者得聲請參與訴訟?(A)特定犯罪的被害人 (B)提起自訴的犯罪被害人 (C)被告 (D)檢察官

【評論內容】

32 下列何者得聲請參與訴訟?

(A) 特定犯罪的被害人→○

(B) 提起自訴的犯罪被害人→╳

(C) 被告→╳

(D) 檢察官→╳

 

擬答

刑事訴訟法第455-38條第1項

下列犯罪之被害人得於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向該管

法院聲請參與本案訴訟。

 

只有「特定犯罪之被害人」能提出「聲請訴訟參與」

 

(A) 特定犯罪的被害人→○

刑訴第455-38條

(B) 提起自訴的犯罪被害人→╳

刑訴第319條第1項「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

刑訴第3條「本法稱當事人者,謂檢察官、自訴人及被告。」

(C) 被告→╳

刑訴第3條之當事人

刑訴第3條「本法稱當事人者,謂檢察官、自訴人及被告。」

(D) 檢察官→╳

刑訴第3條之當事人

刑訴第3條「本法稱當...

【評論主題】38 下列何者不得聲請調查證據傳喚證人?(A)被告 (B)被告之配偶 (C)自訴人 (D)檢察官

【評論內容】

38 下列何者不得聲請調查證據傳喚證人

(A) 被告 →╳

(B) 被告之配偶 →○

(C) 自訴人 →╳

(D) 檢察官 →╳

 

刑訴第163條第1項

當事人(刑訴法第3條本法稱當事人者,謂檢察官、自訴人及被告。)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得聲請調查證據,並得於調查證據時,詢問證人、鑑定人或被告。審判長除認為有不當者外,不得禁止之。

【評論主題】26 刑事訴訟法關於公務員制作之文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可以視情況隨時竄改或挖補 (B)應記載制作之年、月、日及其所屬機關,由制作人簽名 (C)如有增加字數,於文書上記明字數即可,無庸蓋章 (D

【評論內容】

26 刑事訴訟法關於公務員制作之文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可以視情況隨時竄改或挖補 →╳

(B) 應記載制作之年、月、日及其所屬機關,由制作人簽名 →○

(C) 如有增加字數,於文書上記明字數即可,無庸蓋章 →╳

(D) 如有刪除,得使用立可白塗掉原文字,無庸蓋章 →╳

擬答:

(A) 可以視情況隨時竄改或挖補 →╳

刑訴第40條「公務員制作之文書,不得竄改或挖補;如有增加、刪除或附記者,應蓋章

其上,並記明字數,其刪除處應留存字跡,俾得辨認。」

 

(B) 應記載制作之年、月、日及其所屬機關,由制作人簽名 →○

刑訴第39條「文書由公務員制作者,應記載制作之年、月、日及其所屬機關,由制作人簽名。」

 

(C) 如有增加字數...

【評論主題】35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有管轄權之法院因法律或事實不能行使審判權時,應如何處理?(A)移轉偵查 (B)移轉管轄 (C)移轉調查 (D)移轉上訴

【評論內容】

35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有管轄權之法院因法律或事實不能行使審判權時,應如何處理?

(A) 移轉偵查 →╳

(B) 移轉管轄 →○

(C) 移轉調查 →╳

(D) 移轉上訴 →╳

擬答:

 

(A) 移轉偵查 →╳

法院組織法第68條

檢察總長、檢察長得親自處理其所指揮監督之檢察官之事務,並得將該事

務移轉於其所指揮監督之其他檢察官處理之。

 

(B) 移轉管轄 →○

刑訴第10條第1項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由直接上級法院,以裁定將案件移轉於其管轄區域內

與原法院同級之他法院:

一、有管轄權之法院因法律或事實不能行使審判權者。

二、因特別情形由有管轄權之法院審判,恐影響公安或難期公平者。

直接上級法院不能行使審判權時,前項裁定由再上級法院...

【評論主題】34 被告經司法警察甲查獲販賣第一級毒品加以逮捕。經檢察官乙聲請羈押,法官丙訊問被告後裁定羈押。嗣被告被送往丁為所長之看守所羈押。則羈押被告之押票,應由何人簽名? (A)甲 (B)乙 (C)丙 (D)

【評論內容】

34 被告經司法警察甲查獲販賣第一級毒品加以逮捕。經檢察官乙聲請羈押,法官丙訊問被告後裁定羈押。 嗣被告被送往丁為所長之看守所羈押。則羈押被告之押票,應由何人簽名?

(A) 甲

(B) 乙

(C) 丙 →○

刑訴第102條第3項「押票,由法官簽名。」

(D) 丁

擬答:

刑訴第102條第3項「押票,由法官簽名。」

釋字392號宣示檢察官羈押權違憲,刑事訴訟法並於86年12月12日修正、89年12月19日公布修正之刑訴第101條及新增第101-1條之預防性羈押,將羈押決定權回歸中立之法院審查。

【評論主題】14 關於租賃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租賃關係存續中,因不可歸責於出租人及承租人之事由,致租賃物一部滅失時,承租人得按滅 失之部分,請求減少租金 (B)承租人因病住院,致不能為租賃物全部之使用收益

【評論內容】

14 關於租賃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租賃關係存續中,因不可歸責於出租人及承租人之事由,致租賃物一部滅失時,承租人得按滅 失之部分,請求減少租金

(B) 承租人因病住院,致不能為租賃物全部之使用收益時,不得因此免其支付租金之義務

(C) 承租人租用 A 屋,與出租人約定租金為每個月新臺幣 1 萬元,且按月於月初支付。承租人遲付 租金之總額已達 2 個月之租額時,出租人得逕終止契約 →╳

(D) 租賃物之修繕,得約定由出租人與承租人平均負擔

 

擬答

(A) 租賃關係存續中,因不可歸責於出租人及承租人之事由,致租賃物一部滅失時,承租人得按滅 失之部分,請求減少租金 →○

民法第435條第1項「租賃關係存續中,因不可歸責...

【評論主題】16 有關刑法第 15 章偽造文書印文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偽造私文書或偽造公文書罪都必須足生損害於他人或公眾 (B)變造汽車牌照號碼是成立刑法第 212 條變造特種文書罪 (C)偽造臺灣臺北地

【評論內容】16 有關刑法第 15 章偽造文書印文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偽造私文書或偽造公文書罪都必須足生損害於他人或公眾。→○(B) 變造汽車牌照號碼是成立刑法第 212 條變造特種文書罪→○ (C) 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的印文成立刑法第 217 條僞造公印文罪 →?(D) 互助會標單不是刑法第 220 條所稱之準文書→╳擬答:有關刑法第 15 章偽造文書印文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偽造私文書或偽造公文書罪都必須足生損害於他人或公眾。→○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刑法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B) 變造汽車牌照號碼是成立刑法第 212 條變造特種文書罪→○ 最高法...

【評論主題】5 有關刑法預備犯及未遂犯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預備犯為結果發生前的前置處罰規定,因此亦屬刑法第 25 條未遂犯的一種類型 (B)行為之處罰以未遂為原則,既遂則按未遂之刑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評論內容】5 有關刑法預備犯及未遂犯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預備犯為結果發生前的前置處罰規定,因此亦屬刑法第 25 條未遂犯的一種類型。 → ╳(B) 行為之處罰以未遂為原則,既遂則按未遂之刑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C) 行為之處罰以未遂為原則,法無明文亦可處罰未遂犯行 。 → ╳(D) 實質預備犯係將預備行為直接入罪化而創設的獨立處罰規定。 → ○擬答:(A) 預備犯為結果發生前的前置處罰規定,因此亦屬刑法第 25 條未遂犯的一種類型。 → ╳犯罪行為流程:陰謀、決議、預備、著手、未遂、既遂。刑法第25條第1項:「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所以要成立未遂的基本前提為「著手」,「預備」屬於著手前的行為,故預...

【評論主題】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A)構成要件錯誤 (B)禁止錯

【評論內容】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 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並非構成要件錯誤?(A)打擊錯誤 (B)客體錯誤 (C)因果流程錯誤 (D)容許錯誤

【評論內容】下列何者並非構成要件錯誤?

【評論主題】15 依實務見解,關於刑法第 185 條之 4 交通事故逃逸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本罪之駕駛包含行駛、倒車、等候號誌、停車等行為 (B)即使肇事者已經委託他人對傷者進行救護,還是要留在現場等待調

【評論內容】刑法第185-4條新修正第2項,源自釋字第777號解釋之修正新修正條文:犯前項之罪,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3 依實務見解,關於偽證及誣告罪,下列何者錯誤?(A)偽證罪屬於己手犯 (B)即使未踐行法定之告知義務,即命證人具結,其具結後之虛偽陳述仍有成立偽證罪之可能 (C)虛偽陳述之內容非屬案情有重要關係之

【評論內容】依實務見解,關於偽證及誣告罪,下列何者錯誤? (A) 偽證罪屬於己手犯 →○ (B) 即使未踐行法定之告知義務,即命證人具結,其具結後之虛偽陳述仍有成立偽證罪之可能 →╳ (C) 虛偽陳述之內容非屬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則不成立偽證罪 →○ (D) 所謂誣告係指無此事實而故意捏造,並以此虛構事實進而申告他人犯罪而言 →○   理由如下:   (A) 偽證罪屬於己手犯→○ 最高法院 107 年度台上字第 4227 號 判決 「偽證罪係屬學說上所謂之「己手犯」,「己手犯」之特徵在於正犯以外之人,雖可對之加功而成立該罪之幫助犯或教唆犯,但不得為該罪之間接正犯或共同正犯,亦即該罪之正犯行為,唯有藉由正犯一己親手實行之,他人不可能參與其間,縱有犯意聯絡,仍非可論以共同正犯。此因證人於法院審判或檢察官偵查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構成刑法之偽證罪。」   (B) 即使未踐行法定之告知義務,即命證人具結,其具結後之虛偽陳述仍有成立偽證罪之可能 →╳ 院字第 1749 號 「證人具結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2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812 號,認為刑法第 90 條強制工作違反憲法,有關該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認為刑事法採刑罰與保安處分雙軌之立法體制違憲 (B)認為憲法保障人身自由,限制應符合

【評論內容】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812 號,認為刑法第 90 條強制工作違反憲法,有關該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認為刑事法採刑罰與保安處分雙軌之立法體制違憲 → 刑法、保安處分雙軌是合憲的立法   (B) 認為憲法保障人身自由,限制應符合憲法比例原則要求→○ (C) 強制工作之執行應符合憲法明顯區隔原則→○ (D) 認為刑前與刑後強制工作均違反必要性原則→○ 理由如下: (A) 認為刑事法採刑罰與保安處分雙軌之立法體制違憲 → 刑法、保安處分雙軌是合憲的立法 →J812 理由書第22段 我國刑事法採刑罰與保安處分雙軌之立法體制,立法者針對具有社會危險性之犯罪行為人,除就其犯罪行為依法處以刑罰外,另就其反社會人格或危險性格,施以各種...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並非構成要件錯誤?(A)打擊錯誤 (B)客體錯誤 (C)因果流程錯誤 (D)容許錯誤

【評論內容】下列何者並非構成要件錯誤?

【評論主題】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A)構成要件錯誤 (B)禁止錯

【評論內容】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 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評論主題】3 有關刑法第10條之規定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公務員製作之文書均屬公文書(B)稱以上、以下、以內者,均不含本數或本刑計算(C)授權公務員又稱為委託公務員(D)非基於正當目的而以器物進入他人肛

【評論內容】

3 有關刑法第10條之規定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公務員製作之文書均屬公文書→╳

(B) 稱以上、以下、以內者,均不含本數或本刑計算→╳

(C) 授權公務員又稱為委託公務員→╳

(D) 非基於正當目的而以器物進入他人肛門之行為,屬於刑法上之性交→○

 

擬答:

(A) 公務員製作之文書均屬公文書→╳

刑法第10條第3項

稱公文書者,謂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文書。

 

(B) 稱以上、以下、以內者,均不含本數或本刑計算→╳

刑法第10條第1項

稱以上、以下、以內者,俱連本數或本刑計算。

 

(C) 授權公務員又稱為委託公務員→╳

刑法第10條第2項,其弟1、2款混淆

 

刑法第10條第2項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

 

一、(授權公務員)依法令服...

【評論主題】5 下列何者屬於刑法上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A)被害人自我負責 (B)得被害者之承諾 (C)業務上正當行為 (D)風險分配

【評論內容】

5 下列何者屬於刑法上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A) 被害人自我負責→╳

 

(B) 得被害者之承諾→○

 

(C) 業務上正當行為→╳

 

(D) 風險分配→╳

 

 

擬答:

 

(A) 被害人自我負責

為因果關係討論之範圍,屬於客觀歸責理論中,構成要件保護效力範圍內之排除情況之一「被害人自我負責領域」

 

(B) 得被害者之承諾→○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之一

 

(C) 業務上正當行為

刑法第22條「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屬於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D) 風險分配

為因果關係中,客觀歸責理論中之風險是否實現的判斷。

 

 

【評論主題】42 下列何者適用刑事訴訟法第 158 條之 4 規定,認定該證據有無證據能力?(A)違背自白任意性法則之被告自白 (B)違反夜間搜索禁止規定所得證據 (C)對於拘捕到案之被告,司法警察官違背告知緘默

【評論內容】42 下列何者適用刑事訴訟法第 158 條之 4 規定,認定該證據有無證據能力? (A) 違背自白任意性法則之被告自白 →╳ (B) 違反夜間搜索禁止規定所得證據 →○ (C) 對於拘捕到案之被告,司法警察官違背告知緘默權規定所得之警詢筆錄→╳  (D) 警詢筆錄內所載之被告陳述與錄音不符→╳   A.→╳   第156條第1項:「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被告的自白必須出於被告自由意志下之自白才有證據能力,且違反自白法則所取得的自白不能使用權權衡理論去例外取得證據能力。   B.→○ 第146條第1項「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不得於夜間入內搜索或扣押。」,又無同條第2.....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9 有關刑事訴訟之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上訴期間為 30 日,自判決送達後起算 (B)檢察官對自訴案件之判決,不得上訴 (C)告訴人不服下級審法院判決者,得提起上訴 (D)甲因犯殺人罪,經一

【評論內容】

 

49 有關刑事訴訟之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上訴期間為 30 日,自判決送達後起算 →╳

(B) 檢察官對自訴案件之判決,不得上訴 →╳

(C) 告訴人不服下級審法院判決者,得提起上訴 →╳

(D) 甲因犯殺人罪,經一審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有上訴權之人均未上訴,該案件即已確定 →○

 

擬答:

(A) 上訴期間為 30 日,自判決送達後起算 →╳

刑訴第349條「上訴期間為二十日,自送達判決後起算。」

 

(B) 檢察官對自訴案件之判決,不得上訴 →╳

刑訴第337條「第三百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於自訴人準用之。」

刑訴第314條第1項「判決得為上訴者,其上訴期間及提出上訴狀之法院,應於宣示時一併告知,並應記載於送達被告之判決正...

【評論主題】48 對於實體法上無責任能力之被告,法院應諭知下列何種判決?(A)有罪免刑判決 (B)無罪判決 (C)不受理判決 (D)免訴判決

【評論內容】

48 對於實體法上無責任能力之被告,法院應諭知下列何種判決

(A) 有罪免刑判決 →╳

(B) 無罪判決 →○

(C) 不受理判決 →╳

(D) 免訴判決 →╳

 

擬答:

(A) 有罪免刑判決 →╳

刑訴第299條第1項但書「被告犯罪已經證明者,應諭知科刑之判決。但免除其刑者,應諭知免刑之判決。

 

有罪判決僅免除其刑,其被告能具有責任能力

 

(B) 無罪判決 →○

刑訴第301條第1項「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

刑法第18條第1項、刑法第19條第1項均為欠缺責任能力而規定「不罰」

 

(C) 不受理判決 →╳

刑訴第303條-諭知不受理判決

 

(D) 免訴判決 →╳

刑訴第302條-諭知免訴判決

 

【評論主題】47 鑑定人為檢查被告身體狀況,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應該根據何種令狀為之?(A)搜索票 (B)扣押裁定 (C)鑑定留置票 (D)許可書

【評論內容】

47 鑑定人為檢查被告身體狀況,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應該根據何種令狀為之?

(A) 搜索票 →╳

(B) 扣押裁定 →╳

(C) 鑑定留置票 →╳

(D) 許可書 →○

 

擬答:

(A) 搜索票 →╳

刑訴第122條

對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必要時得搜索之。

對於第三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以有相當理由可信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或應扣押之物或電磁紀錄存在時為限,得搜索之。

刑訴第136條第1項「扣押,除由法官或檢察官親自實施外,得命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

 

可知搜索的範圍僅為客觀上之物品及電磁紀錄,雖然有身體,但不包括為檢查,檢查被告之身體僅有鑑定人能為。

 

(...

【評論主題】45 有關閱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B)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 (C)辯護人於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D)被告於偵查

【評論內容】

45 有關閱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

刑訴第33條第1項「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重製或攝影。」

 

(B) 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 →○

刑訴第33條第2項

 

(C) 辯護人於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

刑訴第33-1條第1項

 

(D) 被告於偵查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

反面解釋刑訴第33、33-1條規定,被告僅有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擬答:

刑訴第33條第2項

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但卷宗及證物之內

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

隱私或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

【評論主題】42 關於交互詰問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交互詰問只有主詰問和覆主詰問二種而已 (B)被告可以放棄詰問權 (C)審判中才有交互詰問 (D)簡易程序不行交互詰問

【評論內容】

42 關於交互詰問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交互詰問只有主詰問和覆主詰問二種而已 →╳

(B) 被告可以放棄詰問權 →○

(C) 審判中才有交互詰問 →○

(D) 簡易程序不行交互詰問 →○

 

擬答:

(A) 交互詰問只有主詰問和覆主詰問二種而已 →╳

刑訴法第166條第2項

一、先由聲請傳喚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主詰問。

二、次由他造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反詰問。

三、再由聲請傳喚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覆主詰問。

四、再次由他造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覆反詰問。

 

交互詰問的程序為主詰問→反詰問→覆主詰問→覆反詰問,為一次完整的交互詰問程序。

 

(B) 被告可以放棄詰問權 →○

被告享有詰問證人之權利,雖...

【評論主題】43 關於刑事訴訟之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B)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得獨立告訴 (C)告訴乃論之罪,知悉犯人時起一年後仍得告訴 (D)被害人之配偶,得獨立告訴

【評論內容】

43 關於刑事訴訟之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

(B)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得獨立告訴 →○

(C) 告訴乃論之罪,知悉犯人時起一年後仍得告訴 →╳

(D) 被害人之配偶,得獨立告訴 →○

 

擬答:

 

(A)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

刑訴第232條「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B)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得獨立告訴→○

刑訴第233條第1項「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C) 告訴乃論之罪,知悉犯人時起一年後仍得告訴 →╳

刑訴第237條第1項「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D) 被害人之配偶,得獨立告訴→○

刑訴第233條第1項「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評論主題】39 關於刑事程序的勘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履勘與案情有關係之處所,是勘驗 (B)履勘犯罪現場,不是勘驗 (C)監獄人員檢查受刑人之文書,是勘驗 (D)解剖屍體,不是勘驗

【評論內容】

39 關於刑事程序的勘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履勘與案情有關係之處所,是勘驗 →○

(B) 履勘犯罪現場,不是勘驗 →╳

(C) 監獄人員檢查受刑人之文書,是勘驗 →╳

(D) 解剖屍體,不是勘驗 →╳

 

擬答:

勘驗:直接透過感官知覺作用,觀察受勘驗物體狀態或場所之一切情狀,就其體察勘驗標的所得之認知,藉以查驗或發見證據資料,做為判斷犯罪情形之調查證據方法之一。

 

刑訴第213條

勘驗,得為左列處分:

一、履勘犯罪場所或其他與案情有關係之處所。

二、檢查身體。

三、檢驗屍體。

四、解剖屍體。

五、檢查與案情有關係之物件。

六、其他必要之處分。

 

(A) 履勘與案情有關係之處所,是勘驗 →○

§213Ⅰ①與案情有關係之處...

【評論主題】38 下列何者不得聲請調查證據傳喚證人?(A)被告 (B)被告之配偶 (C)自訴人 (D)檢察官

【評論內容】

38 下列何者不得聲請調查證據傳喚證人

(A) 被告 →╳

(B) 被告之配偶 →○

(C) 自訴人 →╳

(D) 檢察官 →╳

 

刑訴第163條第1項

當事人(刑訴法第3條本法稱當事人者,謂檢察官、自訴人及被告。)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得聲請調查證據,並得於調查證據時,詢問證人、鑑定人或被告。審判長除認為有不當者外,不得禁止之。

【評論主題】34 被告經司法警察甲查獲販賣第一級毒品加以逮捕。經檢察官乙聲請羈押,法官丙訊問被告後裁定羈押。嗣被告被送往丁為所長之看守所羈押。則羈押被告之押票,應由何人簽名? (A)甲 (B)乙 (C)丙 (D)

【評論內容】

34 被告經司法警察甲查獲販賣第一級毒品加以逮捕。經檢察官乙聲請羈押,法官丙訊問被告後裁定羈押。 嗣被告被送往丁為所長之看守所羈押。則羈押被告之押票,應由何人簽名?

(A) 甲

(B) 乙

(C) 丙 →○

刑訴第102條第3項「押票,由法官簽名。」

(D) 丁

擬答:

刑訴第102條第3項「押票,由法官簽名。」

釋字392號宣示檢察官羈押權違憲,刑事訴訟法並於86年12月12日修正、89年12月19日公布修正之刑訴第101條及新增第101-1條之預防性羈押,將羈押決定權回歸中立之法院審查。

【評論主題】35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有管轄權之法院因法律或事實不能行使審判權時,應如何處理?(A)移轉偵查 (B)移轉管轄 (C)移轉調查 (D)移轉上訴

【評論內容】

35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有管轄權之法院因法律或事實不能行使審判權時,應如何處理?

(A) 移轉偵查 →╳

(B) 移轉管轄 →○

(C) 移轉調查 →╳

(D) 移轉上訴 →╳

擬答:

 

(A) 移轉偵查 →╳

法院組織法第68條

檢察總長、檢察長得親自處理其所指揮監督之檢察官之事務,並得將該事

務移轉於其所指揮監督之其他檢察官處理之。

 

(B) 移轉管轄 →○

刑訴第10條第1項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由直接上級法院,以裁定將案件移轉於其管轄區域內

與原法院同級之他法院:

一、有管轄權之法院因法律或事實不能行使審判權者。

二、因特別情形由有管轄權之法院審判,恐影響公安或難期公平者。

直接上級法院不能行使審判權時,前項裁定由再上級法院...

【評論主題】32 下列何者得聲請參與訴訟?(A)特定犯罪的被害人 (B)提起自訴的犯罪被害人 (C)被告 (D)檢察官

【評論內容】

32 下列何者得聲請參與訴訟?

(A) 特定犯罪的被害人→○

(B) 提起自訴的犯罪被害人→╳

(C) 被告→╳

(D) 檢察官→╳

 

擬答

刑事訴訟法第455-38條第1項

下列犯罪之被害人得於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向該管

法院聲請參與本案訴訟。

 

只有「特定犯罪之被害人」能提出「聲請訴訟參與」

 

(A) 特定犯罪的被害人→○

刑訴第455-38條

(B) 提起自訴的犯罪被害人→╳

刑訴第319條第1項「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

刑訴第3條「本法稱當事人者,謂檢察官、自訴人及被告。」

(C) 被告→╳

刑訴第3條之當事人

刑訴第3條「本法稱當事人者,謂檢察官、自訴人及被告。」

(D) 檢察官→╳

刑訴第3條之當事人

刑訴第3條「本法稱當...

【評論主題】33 司法警察於下列何者情形中,不得於無搜索票時逕行搜索住宅?(A)執行拘提 (B)送達文書 (C)追躡現行犯 (D)逮捕脫逃人

【評論內容】

33 司法警察於下列何者情形中,不得於無搜索票時逕行搜索住宅?

(A) 執行拘提

(B) 送達文書→不得於無搜索票時逕行搜索住宅。

(C) 追躡現行犯

(D) 逮捕脫逃人

 

擬答:

 

(A) 執行拘提 →得於無搜索票時逕行搜索住宅。

原則拘票不得代替搜索票,但於刑訴第130條「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於合法的拘捕前置下,為確保執行人員之安全得無令狀搜索立即可觸擊之處所。

 

(B) 送達文書 →不得於無搜索票時逕行搜索住宅。

單純送達文書,並非執行公權力,也非為合法的拘提、逮捕的前置...

【評論主題】31 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採取控訴原則,下列何者是控訴原則特徵的具體表現?(A)採起訴二元主義,但無公訴優於自訴原則之適用 (B)傳聞證據禁止 (C)審檢分立制度 (D)毒樹果實理論

【評論內容】

31 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採取控訴原則,下列何者是控訴原則特徵的具體表現?

(A) 採起訴二元主義,但無公訴優於自訴原則之適用 →╳

(B) 傳聞證據禁止 →╳

(C) 審檢分立制度→○

(D) 毒樹果實理論 →╳

 

擬答

控訴制度: 

指審判機關必須仰賴追訴機關之追訴,始得開啟審判程序,不得主動本其職權自行開啟審判程序。

控訴制度主要內容:

1.審檢分立原則:

起訴者與審判者,二者在訴訟上扮演不同角色、在組織上隸屬不同機關。

2.不告不理原則:

要求法院不能主動審判未經起訴的案件,且法院審理的對象及標的必須受到起訴範圍之拘束。

刑訴第266條:「起訴之效力,不及於檢察官所指被告以外之人。」

刑訴第268條:「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

【評論主題】29 有關法官之迴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法官對其依職權告發之案件,應自行迴避 (B)聲請法官迴避之原因,應證明之 (C)聲請法官迴避,於受訊問時,得以言詞為之 (D)法官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應自

【評論內容】

29 有關法官之迴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法官對其依職權告發之案件,應自行迴避

(B) 聲請法官迴避之原因,應證明之(錯誤)

(C) 聲請法官迴避,於受訊問時,得以言詞為之

(D) 法官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應自行迴避

擬答:

法官應自行迴避之法律依據:

刑訴第17條

法官於該管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一、法官為被害人者。

二、法官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配偶、八親等內之血親、五親等內之

    姻親或家長、家屬者。

三、法官與被告或被害人訂有婚約者。

四、法官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者。

五、法官曾為被告之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或曾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

    訟當事人之代理人、...

【評論主題】30 刑事程序於送達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應如何為之?(A)送達給家屬 (B)應囑託監所長官送達之 (C)送達給辯護人 (D)送達給指定的好友

【評論內容】

30 刑事程序於送達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應如何為之?

(A) 送達給家屬 (B) 應囑託監所長官送達之(正確)(C) 送達給辯護人 (D) 送達給指定的好友

Key:

刑訴第56條

Ⅰ.前條之規定,於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不適用之。

Ⅱ.送達於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

送達原則依據刑訴第55條第1項規定,以應受送達人之住所、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之處所,但是於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則不適用之,須囑託監所長官為送達,即為囑託監所送達。

擬答:(A) 送達給家屬 →╳

既然不適用刑訴第55條第1項之效果,當然無法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37條補充送達,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或受僱人。

 

(B) 應囑託監所長官送達之 →○

刑訴第56條...

【評論主題】27 遲誤下列何種期間不得聲請回復原狀?(A)上訴 (B)抗告 (C)再議 (D)非常上訴

【評論內容】

27 遲誤下列何種期間不得聲請回復原狀?

(A) 上訴 →╳

(B) 抗告 →╳

(C) 再議 →╳

(D) 非常上訴 →○

 

擬答

(A)、(B)→╳

刑訴第68條第1項「因遲誤上訴抗告或聲請再審期間而聲請回復原狀者,應以書狀向原審法院為之。其遲誤聲請撤銷或變更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裁定或檢察官命令之期間者,向管轄該聲請之法院為之。」

 

(C) →╳

刑訴第70條「遲誤聲請再議之期間者,得準用前三條之規定,由原檢察官准予回復原狀。」

 

(D) →○

從刑訴第68、70條之反面解釋,只有遲誤非常上訴期間不得聲請回復原狀。

【評論主題】26 刑事訴訟法關於公務員制作之文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可以視情況隨時竄改或挖補 (B)應記載制作之年、月、日及其所屬機關,由制作人簽名 (C)如有增加字數,於文書上記明字數即可,無庸蓋章 (D

【評論內容】

26 刑事訴訟法關於公務員制作之文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可以視情況隨時竄改或挖補 →╳

(B) 應記載制作之年、月、日及其所屬機關,由制作人簽名 →○

(C) 如有增加字數,於文書上記明字數即可,無庸蓋章 →╳

(D) 如有刪除,得使用立可白塗掉原文字,無庸蓋章 →╳

擬答:

(A) 可以視情況隨時竄改或挖補 →╳

刑訴第40條「公務員制作之文書,不得竄改或挖補;如有增加、刪除或附記者,應蓋章

其上,並記明字數,其刪除處應留存字跡,俾得辨認。」

 

(B) 應記載制作之年、月、日及其所屬機關,由制作人簽名 →○

刑訴第39條「文書由公務員制作者,應記載制作之年、月、日及其所屬機關,由制作人簽名。」

 

(C) 如有增加字數...

【評論主題】14 關於租賃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租賃關係存續中,因不可歸責於出租人及承租人之事由,致租賃物一部滅失時,承租人得按滅 失之部分,請求減少租金 (B)承租人因病住院,致不能為租賃物全部之使用收益

【評論內容】

14 關於租賃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租賃關係存續中,因不可歸責於出租人及承租人之事由,致租賃物一部滅失時,承租人得按滅 失之部分,請求減少租金

(B) 承租人因病住院,致不能為租賃物全部之使用收益時,不得因此免其支付租金之義務

(C) 承租人租用 A 屋,與出租人約定租金為每個月新臺幣 1 萬元,且按月於月初支付。承租人遲付 租金之總額已達 2 個月之租額時,出租人得逕終止契約 →╳

(D) 租賃物之修繕,得約定由出租人與承租人平均負擔

 

擬答

(A) 租賃關係存續中,因不可歸責於出租人及承租人之事由,致租賃物一部滅失時,承租人得按滅 失之部分,請求減少租金 →○

民法第435條第1項「租賃關係存續中,因不可歸責...

【評論主題】16 有關刑法第 15 章偽造文書印文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偽造私文書或偽造公文書罪都必須足生損害於他人或公眾 (B)變造汽車牌照號碼是成立刑法第 212 條變造特種文書罪 (C)偽造臺灣臺北地

【評論內容】16 有關刑法第 15 章偽造文書印文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偽造私文書或偽造公文書罪都必須足生損害於他人或公眾。→○(B) 變造汽車牌照號碼是成立刑法第 212 條變造特種文書罪→○ (C) 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的印文成立刑法第 217 條僞造公印文罪 →?(D) 互助會標單不是刑法第 220 條所稱之準文書→╳擬答:有關刑法第 15 章偽造文書印文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偽造私文書或偽造公文書罪都必須足生損害於他人或公眾。→○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刑法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B) 變造汽車牌照號碼是成立刑法第 212 條變造特種文書罪→○ 最高法...

【評論主題】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A)構成要件錯誤 (B)禁止錯

【評論內容】7 甲聽到隔壁鄰居乙的消防警報器大響,久久不停,甲以為乙家失火,趕緊踹門衝入屋內打算救火, 孰知原來是警報器故障了,事實上並無火災。此等情形係屬於刑法學理上之何種錯誤?

【評論主題】5 有關刑法預備犯及未遂犯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預備犯為結果發生前的前置處罰規定,因此亦屬刑法第 25 條未遂犯的一種類型 (B)行為之處罰以未遂為原則,既遂則按未遂之刑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評論內容】5 有關刑法預備犯及未遂犯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預備犯為結果發生前的前置處罰規定,因此亦屬刑法第 25 條未遂犯的一種類型。 → ╳(B) 行為之處罰以未遂為原則,既遂則按未遂之刑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C) 行為之處罰以未遂為原則,法無明文亦可處罰未遂犯行 。 → ╳(D) 實質預備犯係將預備行為直接入罪化而創設的獨立處罰規定。 → ○擬答:(A) 預備犯為結果發生前的前置處罰規定,因此亦屬刑法第 25 條未遂犯的一種類型。 → ╳犯罪行為流程:陰謀、決議、預備、著手、未遂、既遂。刑法第25條第1項:「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所以要成立未遂的基本前提為「著手」,「預備」屬於著手前的行為,故預...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並非構成要件錯誤?(A)打擊錯誤 (B)客體錯誤 (C)因果流程錯誤 (D)容許錯誤

【評論內容】下列何者並非構成要件錯誤?

【評論主題】13 依實務見解,關於偽證及誣告罪,下列何者錯誤?(A)偽證罪屬於己手犯 (B)即使未踐行法定之告知義務,即命證人具結,其具結後之虛偽陳述仍有成立偽證罪之可能 (C)虛偽陳述之內容非屬案情有重要關係之

【評論內容】

依實務見解,關於偽證及誣告罪,下列何者錯誤?

(A) 偽證罪屬於己手犯 →○

(B) 即使未踐行法定之告知義務,即命證人具結,其具結後之虛偽陳述仍有成立偽證罪之可能 →╳

(C) 虛偽陳述之內容非屬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則不成立偽證罪 →○

(D) 所謂誣告係指無此事實而故意捏造,並以此虛構事實進而申告他人犯罪而言 →○

 

理由如下:

 

(A) 偽證罪屬於己手犯→○

最高法院 107 年度台上字第 4227 號 判決

「偽證罪係屬學說上所謂之「己手犯」,「己手犯」之特徵在於正犯以外之人,雖可對之加功而成立該罪之幫助犯或教唆犯,但不得為該罪之間接正犯或共同正犯,亦即該罪之正犯行為,唯有藉由正犯一己親手實行之,他人不可能參與...

【評論主題】15 依實務見解,關於刑法第 185 條之 4 交通事故逃逸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本罪之駕駛包含行駛、倒車、等候號誌、停車等行為 (B)即使肇事者已經委託他人對傷者進行救護,還是要留在現場等待調

【評論內容】刑法第185-4條新修正第2項,源自釋字第777號解釋之修正新修正條文:犯前項之罪,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2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812 號,認為刑法第 90 條強制工作違反憲法,有關該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認為刑事法採刑罰與保安處分雙軌之立法體制違憲 (B)認為憲法保障人身自由,限制應符合

【評論內容】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812 號,認為刑法第 90 條強制工作違反憲法,有關該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認為刑事法採刑罰與保安處分雙軌之立法體制違憲 → 刑法、保安處分雙軌是合憲的立法   (B) 認為憲法保障人身自由,限制應符合憲法比例原則要求→○ (C) 強制工作之執行應符合憲法明顯區隔原則→○ (D) 認為刑前與刑後強制工作均違反必要性原則→○ 理由如下: (A) 認為刑事法採刑罰與保安處分雙軌之立法體制違憲 → 刑法、保安處分雙軌是合憲的立法 →J812 理由書第22段 我國刑事法採刑罰與保安處分雙軌之立法體制,立法者針對具有社會危險性之犯罪行為人,除就其犯罪行為依法處以刑罰外,另就其反社會人格或危險性格,施以各種...

【評論主題】8 下列何種情況中,行為人甲之行為,不是想像競合的「一行為」的情形?(A)甲投擲一顆手榴彈,炸死乙,且炸壞丙的名車 (B)甲出於傷害乙之意思,侵入乙家毆打乙 (C)甲行使偽造的文書向乙詐欺財物 (D)

【評論內容】下列何種情況中,行為人甲之行為,不是想像競合的「一行為」的情形? (A) 甲投擲一顆手榴彈,炸死乙,且炸壞丙的名車→╳ (B) 甲出於傷害乙之意思,侵入乙家毆打乙→╳ (C) 甲行使偽造的文書向乙詐欺財物→╳ (D) 甲先搶乙的背包,3 日後又搶丙的背包 →○ 擬: (A) 甲投擲一顆手榴彈,炸死乙,且炸壞丙的名車→自然意義的一行為,就是物理上的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 有關「客觀處罰條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客觀處罰條件」是立法者基於應刑罰性的考量而得以阻卻違法的要件 (B)「客觀處罰條件」屬客觀構成要件,行為人須對其有故意 (C)刑法第 238 條詐術

【評論內容】有關「客觀處罰條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客觀處罰條件」是立法者基於應刑罰性的考量而得以阻卻違法的要件→╳ (B) 「客觀處罰條件」屬客觀構成要件,行為人須對其有故意→╳ (C) 刑法第 238 條詐術結婚罪中「因而致婚姻無效之裁判或撤銷婚姻之裁判確定」即屬「客觀處罰條件」→○ (D) 「客觀處罰條件」既然是跟處罰有關的條件,因此應在罪責階段予以審查→╳   A.「客觀處罰條件」是要限制犯罪成立,所以客觀處罰條件不屬於違法性層次的範圍   B.「客觀處罰條件」屬客觀構成要件,行為人須對其有故意→ 觀處罰條件只會認定「客觀存在即可」,至於行為人主觀上有無認識或遇見,在所不聞。   C.正確   D.客觀處罰條件不屬於構成要件階層、不屬於違法性階層、不屬於罪責階層。     PS.參考資料 111 年度台上字第 5256&n.....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 有關刑法未遂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過失犯亦處罰未遂犯 (B)依刑法規定,未遂犯之處罰有可能與既遂犯之處罰相同 (C)依刑法規定,必須有特別規定時,才能處罰未遂犯 (D)未遂犯之成立,以行為人

【評論內容】有關刑法未遂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過失犯亦處罰未遂犯→ 錯誤 (B) 依刑法規定,未遂犯之處罰有可能與既遂犯之處罰相同 (C) 依刑法規定,必須有特別規定時,才能處罰未遂犯 (D) 未遂犯之成立,以行為人著手實行犯罪為要件 A.過失犯是結果犯,所以不會是「未遂犯」B.刑法第25條.....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8 甲開車不慎撞及騎士 A 受傷倒地,A 頭臚破裂且昏迷不醒,甲擔心刑責,乃加速逃逸,對 A 棄置不顧。A 經路人立即送醫急救,因已有致命傷勢,到醫院前已死亡。有關甲所成立之罪名,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評論內容】

甲開車不慎撞及騎士 A 受傷倒地,A 頭臚破裂且昏迷不醒(致傷),甲擔心刑責,乃加速逃逸,對 A 棄置不顧。A 經路人立即送醫急救,因已有致命傷勢,到醫院前已死亡(最後致死)。有關甲所成立之罪名,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A) 僅成立遺棄致死罪一罪→╳

肇事逃逸與遺棄罪,形成想像競合,應論遺棄罪,但還有過失致死的部分。

(B) 僅成立發生交通事故逃逸致死罪一罪→╳

除發生交通事故致死外,尚有294之遺棄罪、276過失致人於死等,並非只有成立一罪。

(C) 過失致死罪與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兩罪數罪併罰 →○

刑法第276條第1項之過失致人於死罪係針對行為人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過失行為予以非難,而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則以...

【評論主題】48 甲開車不慎撞及騎士 A 受傷倒地,A 頭臚破裂且昏迷不醒,甲擔心刑責,乃加速逃逸,對 A 棄置不顧。A 經路人立即送醫急救,因已有致命傷勢,到醫院前已死亡。有關甲所成立之罪名,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評論內容】

甲開車不慎撞及騎士 A 受傷倒地,A 頭臚破裂且昏迷不醒(致傷),甲擔心刑責,乃加速逃逸,對 A 棄置不顧。A 經路人立即送醫急救,因已有致命傷勢,到醫院前已死亡(最後致死)。有關甲所成立之罪名,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A) 僅成立遺棄致死罪一罪→╳

肇事逃逸與遺棄罪,形成想像競合,應論遺棄罪,但還有過失致死的部分。

(B) 僅成立發生交通事故逃逸致死罪一罪→╳

除發生交通事故致死外,尚有294之遺棄罪、276過失致人於死等,並非只有成立一罪。

(C) 過失致死罪與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兩罪數罪併罰 →○

刑法第276條第1項之過失致人於死罪係針對行為人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過失行為予以非難,而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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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甲開車不慎撞及騎士 A 受傷倒地,A 頭臚破裂且昏迷不醒(致傷),甲擔心刑責,乃加速逃逸,對 A 棄置不顧。A 經路人立即送醫急救,因已有致命傷勢,到醫院前已死亡(最後致死)。有關甲所成立之罪名,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A) 僅成立遺棄致死罪一罪→╳

肇事逃逸與遺棄罪,形成想像競合,應論遺棄罪,但還有過失致死的部分。

(B) 僅成立發生交通事故逃逸致死罪一罪→╳

除發生交通事故致死外,尚有294之遺棄罪、276過失致人於死等,並非只有成立一罪。

(C) 過失致死罪與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兩罪數罪併罰 →○

刑法第276條第1項之過失致人於死罪係針對行為人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過失行為予以非難,而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則以...

【評論主題】28 關於刑法第 132 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本罪之處罰,以公務員為限 (B)本罪之處罰,以故意犯為限 (C)本罪之處罰,以既遂犯為限 (D)本罪之處罰,以繼續犯為限

【評論內容】

本題選『C』

關於刑法第 132 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本罪之處罰,以公務員為限 → 132 Ⅰ、Ⅲ,可知行為主體包含公務員與非公務員。→ X

(B) 本罪之處罰,以故意犯為限 →132Ⅰ、Ⅱ,可知道本罪公務員犯罪部分處罰故意犯與過失犯,但是非公務員部分只有處罰故意犯。→ X

(C) 本罪之處罰,以既遂犯為限 → 綜觀132三項規定,「未規定」處罰未遂犯,所以只處罰既遂犯。→ ○

(D) 本罪之處罰,以繼續犯為限 → 本罪為抽象危險犯,只要完成構成要件之行為,就成立犯罪,不需要行為持續一定期間後才算完成犯罪行為。→ X

刑法第132條Ⅰ.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