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峻瑋】評論
費用>利息>債權=用力拳
【天天】評論
Liyen Young 高一下 (2010/08/25 00:16) 17 譬如去旅館住,若是因為沒錢支付房租,則房租為"原債權";而因延遲未付房祖所衍生之費用為"利息";至於留置你物品,幫你保管的稱"費用"~有關抵充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抵充以二人互負債務為前提 (B)應先抵充費用,次充利息,次充原本 (C)債務人就其所提出之給付抵充那一債務絕無指定權 (D)抵充無消滅債務之效力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102 年 - 102年 鐵路人員考試(員級)#10398答案:B郭郭 小一上 (2014/10/24 14:16) 14 (A)抵充以二人互負債務為前提 ANS 抵銷(C)債務人就其所提出之給付抵充那一債務絕無指定權 ANS有指定權(D)抵充無消...
【derek801204】評論
質權人收取質物所生孳息時,應先抵充收取孳息之費用,次抵原債權之利息,次抵原債權。
【【占卜】模擬Morning】評論
第 890 條 (質權人收取孳息之注意義務及其抵充)質權人有收取質物所生孳息之權利者,應以對於自己財產同一之注意收取孳息,並為計算。前項孳息,先抵充費用,次抵原債權之利息,次抵原債權。孳息如須變價始得抵充者,其變價方法準用實行質權之規定。 口訣:抵充,費利原 (敵衝,吠立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