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ry Chang】評論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前項公務人員不包括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
【清爽】評論
Yan 大三下 (2012/02/06) 68 區長薦任至簡任第九職等至第十職等1副區長薦任第九職等1主任秘書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1課長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5
【甜可】評論
區長為依法任用 不應為上述說的事務官吧
【年獸】評論
第3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構)及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正式公務人員皆適用)
【shetsuco58】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58條第1項市長依法任用,及第二項直轄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這兩句話感覺很像政務官,事務官的官職會由市長任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