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
(A)司法院對於律師參加轉任法院法官之甄試作成不予錄取之決定
(B)監察院就公務員申報財產不實而作成罰鍰之決定
(C)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D)考試院所作成之訴願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2045
統計:A(76),B(32),C(2324),D(30),E(0)

用户評論

Eric David Ki】評論

釋字第 391 號解釋理由書截錄預算案亦有其特殊性而與法律案不同;法律案無論關係院或立法委員皆有提案權,預算案則祇許行政院提出,此其一;法律案之提出及審議並無時程之限制,預算案則因關係政府整體年度之收支,須在一定期間內完成立法程序,故提案及審議皆有其時限,此其二;除此之外,預算案、法律案尚有一項本質上之區別,即法律係對不特定人(包括政府機關與一般人民)之權利義務關係所作之抽象規定,並可無限制的反覆產生其規範效力,預算案係以具體數字記載政府機關維持其正常運作及執行各項施政計畫所須之經費,每一年度實施一次即失其效力,兩者規定之內容、拘束之對象及持續性完全不同,故預算案實質上為行政行為之一種,但基於民主...

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評論

C是什麼行為呢?有可能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