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I Chieh We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第 28 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日期:民國 102 年 07 月 12 日第 9 條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以上,根據法規,出題應該寫明「身心障礙學生」,而不是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者涵蓋過廣。題目出得超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