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長期照護包含那些模式?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31856
統計:A(23),B(192),C(51),D(55),E(0)

用户評論

Chung Han Lee】評論

消滅時效中斷,指在消滅時效期間進行中,由於有與時效基礎相反之事實發生,(例如有行使權利之事實)致已進行的期間歸於無效,並自該事由終止時重新起算期間。如權利人有行使請求權或義務人有承認請求權等行為,時效自不宜繼續進行。中斷的事由:(1)請求(2)承認:義務人在時效完成前向權利人表示認識其請求權存在的觀念通知。(3)起訴:在訴訟上行使權利的行為,於訴狀提出於法院時即生中斷之效力。惟時效因起訴而中斷者,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若撤回其訴訟,或因該訴不合法而受駁回之裁判,於該裁判確定時,視為不中斷,時效仍繼續進行。(4)與起訴有同一效力之事項:  1.依督促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民法第一百三十二規定,若撤回支付命...

林信昌】評論

依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之規定,自中斷之事由終止時重行起算時效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