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甲、乙為夫妻,甲尚有寡母丙及妹丁,甲、乙並無生育子女。甲死亡而留有財產120萬元時,丙依《民法》規定可繼承之遺產,下列何者最為正確?
(A) 0元
(B) 40萬元
(C) 60萬元
(D) 12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
統計:A(1),B(4),C(15),D(0),E(0)

用户評論

【用戶】吳小芳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 1138 條 (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用戶】不要放棄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回5F試想要是用優先權順位,先繼承的就全部拿走這樣不是很奇怪嗎...法律還是有特留分這部分的合理保障這制度也避免造成蓄意犯罪 繼承遺產(若第一順位繼承人能全部拿走全部遺產的話..)

【用戶】國國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這題應該是「應繼分」的部分喔,「特留分」的題目通常會是「遺囑說明只留給oo,那xx可否要求遺產?」至於為什麼母親還可以繼承,因為這對夫妻沒有小孩喔!所以依據民法,父母是有應繼分的,也就是老婆可以拿一半的遺產,老爸老媽一起拿另一半遺產,但是老爸已經過世了(寡母的部分)所以老媽自己拿一半囉

【用戶】Yu-chiao Lee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感謝樓上二位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