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nn Wu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定額進用制度
【用戶】Gavi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 38 條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評論內容】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 第一項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