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 Yi Cho Yi】評論
位 階法 規 類 別 第一層憲法及其增修條文ü 第二十一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ü第一百六十八條有關邊疆地區各民族教育等事項的規定。ü條款對於教育的目標、教育機會均等原則與保障、國民教育制度、教育事業的監督、社會教育、教育經費的保障、教育工作者的保障、教育事業的獎助等基本問題都有原則性的規定。ü 規定各級政府教育經費的編列原則;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規定保障原住民語言與文化、強調對原住民及離島地區教育文化事業的重視等。ü 憲法及增修條文中有關教育的條文是制(訂)定教育法規的最高規範。第二層...
【李柏昂】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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