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想像競合指一行為因一行為侵害數個法益而觸犯數罪名,基於保護法益之必要,應認為二罪均成立,惟又考量其僅為一行為,故在處斷上,法律規定僅從一重即可。(以最重)實質競合以數犯意,為數行為,其結果侵害數法益,成立數罪者,為實質數罪。(全部犯罪行為)
【Jessica Jessi】評論
請問一下過失傷害是哪裡看得出來?是因為''騎機車逃跑時撞傷路人''嗎?
【米花】評論
1.法條競合:避免雙重評價2.一行為實現了數個犯罪構成要件,只侵害一法益3.例如:殺父,僅論以殺害直系尊親屬罪,而不再論普通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