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Pixy Wang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公布日期】97.02.12 【公布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輔導評量服務程序如下︰ 一、接案晤談後,擬定個別化職業輔導評量計畫,並應徵得當事人或其監護人之書面同意後執行之。 二、利用各類職業輔導評量方法評量個案潛能。 三、召開評量結果說明會。 四、提供具體就業建議等有關事項。 五、撰寫職業輔導評量報告。 六、職業輔導評量報告完成後,應移覆相關單位,並追蹤其成效。 職業輔導評量,應由職業輔導評量員辦理。 前項職業輔導評量員之遴用及培訓,應依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辦理。 * 先計畫後評量
【用戶】Zhen-Wen Liu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根據上面提供的資料,這題是不是應該改成.......原本(錯誤的):職業輔導評量應依先根據接案晤談結果和案主基本資料,作初步就業目標相關因素分析,針對案主個人、潛在工作環境及個人與工作適配性進行評量,以擬定個別化職業輔導評量計畫之程序進行。改成:職業輔導評量應依先根據接案晤談結果和案主基本資料,作初步就業目標相關因素分析,以擬定個別化職業輔導計畫,再針對案主個人、潛在工作環境及個人與工作適配性進行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