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ita huang】評論
擔保物權:抵押權,質權及留置權用益物權: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及典權
【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何謂「擔保物權」?A:擔保物權是指以確保債務的清償為目的,於債務人或第三人所有之物或權利所設定的物權。擔保物權屬於所謂的定限物權,即於他人之物或權利設定的物權,因以支配擔保物的交換價值為內容,又稱為價值權。擔保物權的功能在於確保債務的清償,有助於促進資金融通,與市場經濟活動具有不可分的密切關係。現行民法設有①抵押權、②質權與③留置權三種擔保物權。
【derek801204】評論
(A)地上權 用益物權(B)質權 擔保物權(C)農育權 用益物權(D)不動產役權 用益物權留隻鴨擔保物(限制)典當不動產農地用益物(限制)完全所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