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紫】評論
民法第850-1條稱農育權者,謂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農育權之期限,不得逾二十年;逾二十年者,縮短為二十年。但以造林、保育為目的或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Ann 找回初心│】評論
法條太多數字 傻傻記不清楚20.30= =
【snoopy75smb】評論
農小二一20年。典典吃三碗一30年。網路上有藤小二。
【Ann Su】評論
法條太多數字 傻傻記不清楚20.30= =
【Jeff.Lee】評論
二十年:地上權、農育權、租賃三十年:典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不動產約定不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