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民法第850條之1規定,稱農育權者,謂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該農育權之期限,不得逾多少年?
(A)10年
(B)15年
(C)20年
(D)30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3761
統計:A(121),B(180),C(2856),D(63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意思表示之生效、用益物權

用户評論

筱紫】評論

民法第850-1條稱農育權者,謂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農育權之期限,不得逾二十年;逾二十年者,縮短為二十年。但以造林、保育為目的或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Ann 找回初心│】評論

法條太多數字 傻傻記不清楚20.30= =

snoopy75smb】評論

農小二一20年。典典吃三碗一30年。網路上有藤小二。

Ann Su】評論

法條太多數字 傻傻記不清楚20.30= =

Jeff.Lee】評論

二十年:地上權、農育權、租賃三十年:典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不動產約定不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