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下列何者屬於刑法上從刑之類型?
(A)拘役
(B)沒收
(C)褫奪公權
(D)追徵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23849
統計:A(1985),B(74),C(642),D(167),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謎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新刑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施行新刑法第36條:從刑為褫奪公權。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一、為公務員之資格。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用戶】信念,很重要,要有長期忍受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刑法修正後,將「沒收」獨立成為一個法律效果,刑事法律效果因而增加為三個:「刑罰」、「保安處分」、「沒收」。很重要

【用戶】信念,很重要,要有長期忍受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刑法》規定可以沒收的東西有三:1,違禁物供犯罪所用、2,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3,犯罪所得。

【用戶】信念,很重要,要有長期忍受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不變)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褫奪公權。(新規定)褫奪公權,於裁判時併宣告之。(不變)褫奪公權之宣告,自裁判確定時發生效力。(新規定)依第二項宣告褫奪公權者,其期間自主刑執行完畢或赦免之日起算。但同時宣告緩刑者,其期間自裁判確定時起算之。(新規定)

【用戶】小謎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新刑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施行新刑法第36條:從刑為褫奪公權.....看完整詳解

【用戶】加強信念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刑法》規定可以沒收的東西有三:1,違禁物供犯罪所用、2,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3,犯罪所得。

【用戶】加強信念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不變)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褫奪公權。(新規定)褫奪公權,於裁判時併宣告之。(不變)褫奪公權之宣告,自裁判確定時發生效力。(新規定)依第二項宣告褫奪公權者,其期間自主刑執行完畢或赦免之日起算。但同時宣告緩刑者,其期間自裁判確定時起算之。(新規定)

【用戶】小謎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新刑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施行新刑法第36條:從刑為褫奪公權.....看完整詳解

【用戶】加強信念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刑法修正後,將「沒收」獨立成為一個...

【用戶】加強信念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刑法》規定可以沒收的東西有三:1,違禁物供犯罪所用、2,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3,犯罪所得。

【用戶】加強信念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不變)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褫奪公權。(新規定)褫奪公權,於裁判時併宣告之。(不變)褫奪公權之宣告,自裁判確定時發生效力。(新規定)依第二項宣告褫奪公權者,其期間自主刑執行完畢或赦免之日起算。但同時宣告緩刑者,其期間自裁判確定時起算之。(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