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第 12 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半年之教育實習課程,得依本法第十八條規定,向學生收取相當於四學分之教育實習輔導費。
【Susan Su】評論
忘記條文,所以我是用算的$6000/$1500(每學分)=4
【albert.1177】評論
我才繳4000多塊耶..
【Lavanilla】評論
1學分1030,4120差不多囉~